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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籌業務管理辦法出臺在即 融資上限擬設為300萬

  • 發佈時間:2015-08-17 07:14: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劉麗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獨家獲悉,關於股權眾籌和網際網路非公開股權融資的管理辦法即將分別公佈。其中,股權眾籌項目融資額上限將設定為300萬元,而非公開股權融資的項目融資額則沒有上限限定。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告訴記者,近期主管部門應該會先就網際網路非公開股權融資業務出臺相關管理辦法,然後再就股權眾籌業務出臺相關管理辦法,這兩項業務實行分開管理。政策落地後,再由相關平臺對其所從事的股權眾籌業務申請牌照。其中,對於股權眾籌業務,出於風險把控考量,將設定其單個項目融資額上限為300萬元。

  此前,證監會下發了《關於對通過網際網路開展股權融資活動的機構進行專項檢查的通知》,對股權眾籌重新進行了界定,強調“股權眾籌”是指通過網際網路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具有“公開、小額、大眾”的特徵,明確將股權眾籌定位於公募股權眾籌,只有拿到牌照才能經營,這意味著除了目前已經取得公募股權眾籌試點資格的阿里巴巴、京東和平安之外,市面上其他所謂“股權眾籌”平臺都將被定義為網際網路非公開股權融資平臺,其從事的融資業務將另行出臺管理辦法進行規定。

  對於將股權眾籌項目融資額上限定為300萬元,京東金融副總裁金麟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從股權眾籌強調“公開、小額、大眾”,並服務於小微企業來看,300萬元的限額有其合理性。

  目前小微創業成本一路攀升,尤其是智慧硬體、O2O等創業公司,其資本投入非常高。因此,未來股權眾籌配合其他融資形式,將為創業企業提供更全面的融資安排。

  不過,一位不願具名的平臺負責人向記者坦言,如果股權眾籌業務的項目融資額上限被設定為300萬元,對於一些從事網際網路和高新技術的企業而言,可能不能滿足他們的需要。從風險防控的角度看,除了額度限制之外,還有其他策略可行,如可以更多地從操作層面約定,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建立自律機制,比如嚴格合格投資人規定和審核,規定股權眾籌成立的合夥企業必須備案、不得質押等。

  與股權眾籌不同,網際網路非公開股權融資的項目額度將不設上限。對此,一些業內人士認為,其實可以探索一條兩類平臺相結合“雙管齊下”的途徑,比如創業企業在融資時,或者天使輪通過股權眾籌進行融資,A輪、B輪通過非公開股權融資來進行;或者天使輪既通過股權眾籌進行融資,也通過非公開股權融資來進行。只要在每個融資平台下都遵循其人數和額度的標準就可以。

  業內人士指出,取得股權眾籌試點的京東、阿里巴巴、平安等平臺,在政策落地後,可以在申領股權眾籌牌照的同時,其餘部分業務繼續做目前的網際網路非公開股權融資業務。只要在人數控制上,將非公開股權融資業務嚴格限制在目前的200人以內即可。

  對於上述“雙管齊下”的做法,也有業內人士稱,如果同一個創業項目,單輪需要融資1000萬元,卻在不同性質的平臺進行拆分融資,在股權眾籌平臺融資300萬元,在非公開股權融資平臺融資700萬元,這樣監管起來難度更大,對於大眾投資者來説,更難以識別項目需要融資額度的真實性,也更容易發生資金風險。

  《經濟參考報》記者梳理髮現,以京東股權類融資項目為例,其絕大多數的項目融資額都高於300萬元,粗略估算其項目平均融資額為900萬元,遠高於即將出臺的股權眾籌管理辦法規定的300萬元的融資限額。如果未來在申請牌照時,京東將其平臺上項目全部劃歸到股權眾籌業務範疇,將受到很大影響。記者 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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