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校園內被潑酒精嚴重燒傷 涉案男孩被拘
- 發佈時間:2015-08-17 06:54:00 來源:中國青年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8月15日中午,合肥市金寨路安徽建築大學(北校區)校園內,一男孩朝女孩小娟(化名)頭部潑灑酒精後點火,導致女孩燒傷嚴重。小娟家人表示,小娟曾説有個男孩在追求她,但她並沒有同意。昨日記者獲悉,男孩已被警方拘留,而女孩還在重症監護室救治。
昨日上午,記者在安醫附院燒傷科得知,小娟因傷情較重正在重症監護室治療,而小娟的耳部、頸部和前胸等部位燒傷嚴重。值班醫生介紹,初步估計,小娟的燒傷面積在8%~10%。當日,醫生要為小娟重新清理傷口並評估傷情。目前,小娟頸部腫脹,可能會影響到呼吸。記者另悉,傷害小娟的男孩姓袁,是合肥人。他和小娟都是合肥28中的學生,兩人同級不同班,新學期都將升入高三。小娟的父親表示,小娟入院後,男孩的父母曾在15日下午和晚上到醫院探望。此外,案發前,男孩曾專門購買了兩瓶工業酒精。案發後,合肥警方已將嫌疑人袁某某行政拘留。
[解讀]若是輕微傷將不構成刑責
安徽和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奚兵認為,從目前來看,警方對袁某某的處置是恰當的。奚兵表示,目前,小娟正在接受醫院的救治,具體傷情還不明確。在此情況下,警方可依法對袁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一般不超過15天”。至於袁某某的行為夠不夠刑事處罰,奚兵表示,要等公安部門對小娟進行傷情鑒定後才可明確。他介紹,如小娟的傷情構成輕微傷,袁某某的行為屬治安處罰的範疇,警方可依法對他進行治安拘留;如果小娟的傷情構成輕傷以上或重傷,袁某某的行為或將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被害人是輕傷,袁某某可能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被害人是重傷,袁某某可能依法被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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