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集團原董事長徐建一被雙開:十八大後"仍不收斂"
- 發佈時間:2015-08-14 08:27:55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紀委通報一汽原董事長徐建一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賄賂;最高檢決定對其立案偵查
8月13日上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簡稱“一汽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建一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高檢網同日稱,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徐建一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曾干擾、妨礙組織審查
3月15日,徐建一在北京參加“兩會”後,被中紀委帶走調查。昨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佈了對徐建一的調查結果。
通告稱,徐建一不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執行組織決定,為其子在職務晉陞方面牟取利益;收受禮金,在購買住房中侵佔國家利益、違規領取獎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賄賂。
新京報記者此前調查顯示,2002年一汽集團為歷任高管修建凈月別墅,原本已在一汽分得躍層“廠長樓”的高管們,又分得一套別墅。徐建一在2007年回一汽集團任職後,在凈月開發區也分得一套別墅,但他對別墅樣式不滿,遂推倒重蓋,耗費數百萬元公款。
針對這片別墅區,中央巡視組也專門指出,一汽頂風違紀,對之前查處的問題整改工作不力。特別是2002年未經班子集體決策違規挪用公款2340萬在凈月開發區購買土地建131棟別墅沒追責。
中紀委稱,徐建一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通告還強調,徐建一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此外,徐建一還存在干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行為。
在中紀委宣佈對徐建一“雙開”後,最高檢也宣佈,依法對徐建一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在一汽工作逾35年
自1975年大學畢業以來,除了2003年至2007年間短暫離開一汽集團,在吉林省從政,徐建一的職業生涯都在一汽集團度過,徐建一也被稱為“一汽的孩子”。
2007年12月,徐建一重返一汽集團,擔任總經理和黨委副書記。徐建一重返一汽後,曾提出“先自主再上市”兩大目標。
從2008年到2012年,一汽集團累計投入研發費223.4億元,其中相當大的比例用於紅旗品牌研發,但自主品牌卻發展滯後,2014年,中央巡視組針對一汽集團提出的巡視意見中提到,“自主發展滯後”。
一汽集團整體上市也是七年未果,2008年“兩會”期間,剛上任不久的徐建一稱,要把握好上市時機。
不過,一汽集團內部各子公司之間,合資品牌和自主品牌之間存在盤根錯節的利益關係,主業與輔業剝離涉及巨大的人事利害衝突,都影響著一汽的整體上市。
雖然2011年5月,國資委批復了一汽集團整體改制並上市的方案,一汽股份公司也于隨後成立,但此後,一汽整體上市再無進展。一汽集團也成了我國四大國有汽車公司中唯一一個沒有實現整體上市的。
在自主和上市兩大任務都無進展的情況下,一汽集團還陷入反腐風暴。自2012年以來,多名高管被查或被判刑。
5月7日,原東風汽車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平,被任命為一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記者朱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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