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制”升降機載人
- 發佈時間:2015-08-13 08:29:24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土制”升降機安全隱患很大。
本報訊 (文/圖 記者 陳泥 通訊員 魏欣倩)以電動葫蘆作為驅動裝置,通過鋼絲繩、齒輪或鏈條拖動吊籠,類似這樣製造簡單、無任何有效保護措施的“土制”升降機,在我市仍有不少小企業在違法使用。昨日上午,市質監局聯合湖裏區相關街道、公安、消防部門,在金山一帶查封了三台“土制”升降機。
電葫蘆的繩索吊著載貨的吊籠上下運作,吊籠前後兩面通透,連門都沒有;不僅如此,升降機井道與吊籠之間空隙很大,人的手和腳都可以伸進去……這是記者昨日在質監人員執法現場看到的場景。
這臺“土制”升降機安裝在高林村田裏社117號的一幢三層樓高的廠房內。執法人員發現一樓有兩扇緊鎖的大鐵門,門上赫然印有“電梯安裝維修”和“嚴禁載人、限載1噸”的字樣。
此時升降機的吊籠正停在三樓,正對著一家茶葉禮盒加工廠的倉庫。據初步調查,這部“土制”升降機日常正是這家工廠在使用。工廠的老闆娘黃某説,他們去年租用廠房時,就已經有這部升降機了,應該是房東自己找人安裝的。
“在車間使用‘土制’升降機安全隱患很大,因為員工很可能貪圖方便,使用升降機上下樓。”質監人員説,根據國家強制性規定,正規簡易升降機都禁止載人,更不要説“土制”升降機了。與有資質的正規廠家生産的升降機相比,“土制”升降機設計上沒有任何安全保護裝置,如無防護門、無防墜落、超載報警等安全保護裝備,隨時可以升降,極易釀成嚴重安全事故。
執法人員當場向黃某發放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企業立即停止使用,並當場查封了這臺“土制”升降機。
【説法】
使用“土制”升降機
最高可罰30萬元
“一台規範的簡易升降機投入6萬元左右,非法、私自組裝的簡易升降機只需2萬元左右。”業內人士説,由於“土制”升降機投資成本低,我市目前仍有一些企業和用戶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私自製造、安裝和使用。
質監人員告訴記者,由於“土制”升降機大多分佈在家庭企業,平時很難發現。為此,質監部門近期聯合各區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開展了轄區“土制”升降機專項整治工作,在深入排查,摸清底數的基礎上聯合執法,分類整改。
質監部門還説,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對無證製造、安裝特種設備等無證生産行為,可處10萬元至50萬元的罰款;對使用單位使用“非法製造”、超期未檢、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可處3萬元至30萬元的罰款。
(本報記者 陳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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