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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6.0級地震”是誤報還是演習?

  • 發佈時間:2015-08-13 02:31:33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盛 利實習生蒲 江

  11日下午,部分網民手機接到“15時49分四川北川發生6.0級地震”的預警資訊,引發各方關注。一個多小時後,國家地震臺網發佈消息稱,這是成都高新減災研究所預警系統誤報所致。而成都高新減災研究所隨後澄清,此舉並非誤報,而是“測試演習”。

  究竟孰是孰非,爭論背後折射出地震預警怎樣管理問題?8月12日,科技日報記者就此進行採訪。

  11日,國家地震臺網官方微網志“中國地震臺網速報”17時27分發佈消息稱,“今天下午部分網民手機接到15時49分四川北川6.0級地震預警資訊,為成都高新減災所預警系統誤報所導致。該地區並未發生6級地震,請大家不要恐慌。”

  當日18時51分,成都高新減災所一則“你們錯了”的微網志,則將此事推向輿論風口浪尖。而在12日上午9點,成都高新減災研究所又微網志發佈了“關於對8月11日手機地震預警測試演習的情況説明”,以“只有手機預警軟體收到相關資訊;其他如電視臺、相關政務微網志等均未發出相關資訊”來佐證其是“演習”而非“誤報”。

  記者在成都高新減災研究所減災所了解到,該所蘋果IOS手機的預警軟體用戶約70萬人,“15時49分四川北川發生6.0級地震”的消息,向區域內約2萬用戶發送彈出警報,而其餘用戶根據設置不同為手機軟體內消息顯示。

  “此次預警係有計劃的演習,並非誤報。”成都高新減災研究所所長王暾解釋,今年川滇地區破壞性地震頻度明顯低於去年,為提高手機地震預警用戶防震減災意識和基於地震預警的避險能力,並研究民眾在突發大震的應急響應,減災所分別於當日15時49分、17時47分,對蘋果手機和安卓手機進行地震預警測試演習,其中僅對安卓手機用戶進行了提前告知。

  對此,中國地震臺網並微網志進一步質疑:“誤報地震極易引起社會恐慌,因此地震預警資訊應該由國家統一發佈,不能由企業或者個人發佈。目前,氣象資訊發佈已經立法,地震資訊也是否應該由國家統一發佈,歡迎大家討論。”

  記者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四川省防震減災條例》等發現,這些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預警及其資訊發佈作出了原則性規定,但對“地震預警”這一新興技術的管理卻沒有明確規定。

  四川省地震局監測預報處副處長張茂軍認為,在推進地震預警系統建設的同時,應積極推進地震預警管理辦法的制訂工作。他説,地震預警作為一種新型的防震減災技術,涉及技術屬性、管理屬性兩個層面。在技術方面,我國地震烈度速報及預警網路建設項目目前正上報國家發改委審批,四川省也將地震預警網路研發納入“十二五”規劃,從今年起擁有270個臺站的“川滇地震預警試驗網”已啟動建設部署。在管理方面,四川省政府已將《四川省地震預警管理暫行辦法》列為2015年政府規章制定計劃,目前該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已基本形成,將於近期公開徵集意見後報送省法制辦。

  “地震預警系統要發揮作用,必須要求技術成熟、管理規範,並符合法律規定。按照即將出臺的方案,地震預警資訊應當由政府統一發佈,企業或者個人不得發佈。”作為該辦法(草案)的起草人之一張茂軍表示,徵求意見稿將明確地震預警系統建設原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防震減災部門及其他各有關部門的職責與任務,預警系統建設經費投入機制,地震觀測數據資訊的傳送與共用,地震預警資訊的發佈主體與許可權、發佈條件與範圍,地震預警資訊的更新與撤銷,地震預警資訊的發送與傳播,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地震預警響應職責,地震預警宣傳與應急疏散演練等。

  今年5月6日,福建省在國內率先發佈地震預警管理辦法,四川省有望成為第二家立法規範地震預警的省份。福建省在相關規定中已明確,“地震預警資訊由省人民政府通過全省地震預警系統統一發佈。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會發佈地震預警資訊。”

  那麼未來,地震預警技術將何去何從?張茂軍認為,這並非不鼓勵民間科研力量投身地震預警科研。我國防震減災法第11條規定,“國家鼓勵、支援防震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提高防震減災工作水準”。他表示,“地震預警工作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我們也鼓勵和支援社會力量開展地震預警研究,未來企業、個人等社會力量可積極參與地震預警的技術研發、儀器研製,甚至臺網建設、設備製造等工作。”

  (科技日報成都8月1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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