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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乘機切莫太“任性” 擾亂秩序將受罰

  • 發佈時間:2015-08-12 19:48:00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12日從中國民用航空局了解到,《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安局關於維護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運輸安全的通告》近日發佈,對於危害民航運輸秩序的各類違法犯罪,民航公安機關將從嚴打擊。

  根據通告,機場內和航空器內嚴禁以下11種行為:在機場內,堵塞、強佔、衝擊值機櫃檯、安檢通道及登機口(通道);違反規定進入機坪、跑道和滑行道;強行登(佔)、攔截航空器,攀(鑽)越、損毀機場防護圍界及其他安全防護設施。在航空器內,衝闖航空器駕駛艙;對機組人員實施人身攻擊或威脅實施此類攻擊;盜竊、故意損壞或者擅自移動救生物品等航空設施設備或強行打開應急艙門;妨礙機組人員履行職責;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內使用可能影響導航系統正常功能的電子設備;搶佔座位、行李艙(架);吸煙(含電子香煙)、使用火種。

  通告明確禁止的三類擾亂公共航空運輸企業運營秩序的行為包括: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或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購票、登機;使用偽造、變造的身份證明文件或冒用他人身份證明文件購票、登機;利用客票交運或者捎帶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

  此外,通告再次明確,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隨身攜帶或者交運下列物品:槍支、彈藥、軍械、警械;弩、匕首等國家管制器具;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物質;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禁止隨身攜帶或者交運的物品。通告強調,禁止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嚴重擾亂民航正常運輸秩序的行為。

  民航局公安局特別提醒,對於違反通告規定的,公安機關將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罰款、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單位或者個人造成財産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7月底8月初,民航公安機關已查處15起旅客“任性”打開應急艙門、攜帶火種乘機、攜帶危險品乘機、航廈打架滋事、機上吸煙、飛行中使用手機等危害民航運輸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並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分別給予當事人罰款1000元至3000元、拘留5天到12天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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