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管制標準低,不利普通電腦企業發展
- 發佈時間:2015-08-07 02:29:33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這個標準定得太低了,本土企業從自主政策中還沒獲得多少好處,雷就來了。”
中國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佈的公告稱,自8月15日起,對部分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和高性能電腦實施出口管制。出口公告所列物項,需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高性能計算領域觀察家明傑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針對高性能電腦,該政策的技術標準定得太低。他的觀點在業界具有一定代表性。
明傑主要指向的是該公告所圈定的高性能計算三條指標:第一,“調整後的峰值性能(APP)”大於8.0加權每秒萬億次浮點運算的數字電腦;第二,採用處理器聚合方式能夠使聚合後的 “調整後的峰值性能(APP)”大於8.0加權每秒萬億次浮點運算而專門設計或改裝的電子組件;第三,為聚合數字電腦性能而專門設計的外部互連設備,其單鏈路單向通信速率超過2.0Gbyte/s。符合上述指標的,都在出口管制之列。
曙光公司總裁助理、高性能産品事業部總經理曹振南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介紹,超級計算系統因其自身的特點,需要採用最先進的技術。很多最新技術往往先用於超級電腦,然後再下移到普通伺服器、電腦上。而據公開資料,世界上運算速度最快的電腦系統為中國的“天河二號”,持續計算速度為每秒3.39億億次、峰值計算速度為每秒5.49億億次。
明傑認為,這個政策的相關標準定得太低,更像是針對普通伺服器、電腦而設定,對我國某些企業日漸起色的國際市場拓展會帶來些許困擾,在與美國的“科技對抗”中也難體現力度。
與此觀點不同,因該政策尚無“細則”出臺,某企業表示不方便對該政策公開評論,但表示,與美國對中國的相關高科技産品或技術的“禁售”不同,該“管制”政策從內容看,對國內廠商基本沒影響,反而更加放鬆了對相關産品的出口管制。這份政策更像是與《瓦森納協定》對等的文件,是我國加入“全球生産體系”的一個姿態,而不應理解為“對抗”。
《瓦森納協定》作為對華高科技出口管制的主要“指導性文件”,對中國的發展具有深層次的影響,其中一點就是大大阻礙了中國加入“全球生産體系”,使我國的相關産業處在産業價值鏈的低端。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我國高性能計算的發展。比如,曙光公司研製的地球數值模擬裝置原型系統超級電腦,面向地球數字模擬特定的應用領域,將超級計算系統和應用緊密結合,成為我國高性能計算領域的重大突破。
儘管企業界不願就該政策公開回應,但均認同我國對超級計算這種戰略性資源的管制。就像曹振南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所強調的:“超級計算由於其所帶來的價值,是世界各國,尤其是大國競相爭奪的戰略制高點,美國、歐盟、日本、俄羅斯等都將會在超級計算領域投入更多的資源。超級計算將進入一個快速發展期。”(科技日報北京8月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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