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熱電廠被按日連罰480萬元
- 發佈時間:2015-08-05 07:29:37 來源:河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徐東坡)兩個發電機組氮氧化物嚴重超標,60天裏環境執法人員多次復查後卻依然不改正,8月4日,三門峽惠能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接到了省環保廳的按日連罰罰單,被處罰480萬元。
當天,省環保廳公佈了對四家企業的處罰決定,四家企業分別是三門峽惠能熱電有限責任公司、鶴壁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河南新鄉華星藥廠、濮陽龍宇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今年3月19日,省環境監察總隊執法人員對三門峽惠能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氮氧化物超標排放環境違法行為第二次復查時發現,該公司1號和2號發電機組正在生産,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超標2.52倍和4.57倍。4月18日,執法人員對該電廠實施第三次復查,1號和2號機組仍超標2.63倍和2.41倍。此後,執法人員又對該電廠環境違法行為實施了兩次復查,違法行為並未改正。省環保廳針對該電廠開出按日連續罰單,原處罰決定8萬元,罰單共計60日,共計罰款480萬元。
鶴壁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也因向大氣違法排污被罰8萬元。河南新鄉華星藥廠因超標排放污水被罰127萬元。此外,濮陽龍宇化工有限責任公司20萬噸/年甲醇原料路線改造工程環保驗收不合格,但主體工程卻于2009年10月建成並投産。該公司被責令停止生産,並被罰款4萬元。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