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賬銀行”迎“新政” 非金不良業務獲放開
- 發佈時間:2015-08-04 19:36: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胡愛善
被譽為“壞賬銀行”的資産管理公司近日迎來“新政”。多位資管公司相關業務負責人4日向記者證實,財政部上周已正式下發文件,放開了華融、長城和東方三家國有資管公司的業務許可,允許其收購、處置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産。這意味著資管公司爭取多年的非金不良資産業務終於“落地”。
據接近財政部的某業內人士介紹,此次除了上述財金(2015)56號文外,財政部還配發了《金融資産管理公司開展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産業務管理辦法》。同時,《金融資産管理公司條例》也正在修訂,儘管部分內容還存在一些爭議,但總體方向肯定是拓展資管公司業務範圍。
專家表示,此舉將大大有利於資管公司業務拓展。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不少企業出現壞賬、三角債等,允許資管公司以市場手段參與處置,將有助企業盤活資産、促進實體經濟發展。預計未來將有更多政策出臺,進一步為資管公司“鬆綁”。
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産,主要指企業形成的商業債權、低於初始獲取價格的土地使用權、收費權等,最常見的就是企業被拖欠的各種貨款、工程款等。資管公司可以通過拍賣、處置或重組等方式盤活資産,實現資金回收。由於非金融債權形成原因更加複雜,收入與成本核算更為困難,因而風險相對較大。此前對這項收購業務的放開,監管層一直持謹慎態度。
“四大國有資管公司主業是處置銀行壞賬,非金方面過去只有信達一家在改制時拿到了牌照。儘管其他三家也在做,但畢竟沒有得到監管部門的鼓勵和許可,因此不敢理直氣壯,量也比較少。”長城資産管理公司資産經營事業部有關人士告訴記者,“非金不良資産作為一種重要的業務手段補充,我們很有興趣,市場也有很大空間,只是政策一直沒完全明確。”
作為1999年專門成立的政策性資管公司,信達、華融、長城、東方四家最初業務範圍僅為對口處置國有四大行的壞賬。在清理完上述壞賬後,四大資産管理公司一直尋找新的收入來源。2012年10月,銀監會向四家下發《金融資産管理公司收購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首次打破資管公司只能從事收購和處置銀行等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的“禁區”。隨後不久,財政部也進行了相關意見的徵集。但徵求意見稿僅表明監管部門在態度上允許嘗試,實際上非金不良仍屬審慎開展的創新業務。東方資産管理公司資産管理部有關負責人坦言,隨著資管公司商業化轉型的加快,擴大並規範四家的經營管理範圍,允許其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創新發展,已勢在必行。
“修改後的《金融資産管理公司條例》正在徵求意見,在具體業務範圍和監管方式上還有一些不同意見,我們肯定希望盡可能放開。”中國信達資産管理公司的一位資深業務人士表示。(記者姜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