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促企業兼併重組
- 發佈時間:2015-08-04 11:02:44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浙江省台州市近日出臺《關於進一步優化市場環境促進企業兼併重組的若干意見》,加強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加大財政扶持力度,進一步推動資源優化配置,打造産業發展升級版。
六大行業列入重點。鼓勵汽摩配、醫藥化工、模具製造、縫製設備、船舶製造、機電行業等六大重點行業的上市企業圍繞提高産業集中度、延伸産業鏈開展兼併重組。
同時,鼓勵上市公司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優勢,開展並購重組和産業融合,鼓勵塊狀經濟的龍頭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圍繞産業協作體系開展兼併重組,鼓勵上市公司和具備並購實力的企業積極參與全球資源整合配置,走出國門實施跨國兼併重組。
落實五項稅費政策。對在兼併重組中涉及的房産過戶,免收房産交易手續費;對企業通過合併、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産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的,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範圍,不應視同銷售而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對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合併為一個企業,且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的,對原企業將國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變更到合併後的企業,暫不徵收土地增值稅;對兼併重組後的企業承受原合併各方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對符合特殊性重組稅務處理政策要求的,兼併重組中股權止步部分,暫不確認企業所得稅重組所得。
此外,增加市級製造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規模,加大對企業兼併重組的獎勵,特別是對上市公司並購的支援力度;對上市公司、主導行業的重點企業參與的兼併重組後企業實施的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兩化”融合、智慧製造等符合産業政策的項目,可優先列入市政府重點項目計劃,享受相關領域的扶持政策,各類專項資金給予重點支援;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以市金融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為平臺,設立政府投資引導基金,按照“財政資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市場機制運作、産業重點突出”原則,以PE等形式參股、投資兼併重組的科技型、成長型企業,引領産業轉型升級,促進産業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