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財政“組合拳”力挺創業創新
- 發佈時間:2015-08-04 10:01:21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江西省政府近日印發《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在降低準入門檻、激發主體活力、加大資金扶持、提升服務水準等方面提出了28條具體實施意見,旨在進一步優化創業創新環境,激發全社會創業創新活力。其中涉及財政職責近20條,主要包括:
一是減免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服務性收費。進一步規範全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並制定目錄,不在目錄內的收費項目一律不得收取。落實創業負擔舉報反饋機制。對初創企業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事業單位服務性收費,以及依法開展的各類行政審批前置性、強制性評估、檢測、論證等專業服務性收費,對初創企業可按不高於物價主管部門核定標準的50%收取。
二是加大財政資金支援和統籌力度。各級財政根據創業創新需要,統籌安排各類支援小微企業和創業創新的資金。支援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設立創業基金,扶持創業創新發展。在確保公平競爭前提下,鼓勵對眾創空間等孵化機構的辦公用房、用水、用能、網路等軟硬體設施給予適當優惠,減輕創業者負擔。
三是發揮政府採購支援作用。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採購政策,加強對採購單位的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督促採購單位改進計劃編制和項目預留管理,增強對小微企業發展的支援效果。加大創新産品和服務的採購力度,把政府採購與支援創業發展緊密結合起來。
四是完善融資政策。運用“財園信貸通”“財政惠農信貸通”等融資模式強化信貸支援,擇優篩選部分小微創業園啟動創業風險補償金試點,建立完善金融機構、企業和擔保公司等多方參與的風險分擔機制。
五是落實促進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範圍由失業一年以上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最高上浮限額減免等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推廣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稅收試點政策。對符合規定的創業創新企業給予相應的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
六是引領以大學生為主的青年創業創新。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力爭每年引領萬名大學生創業。將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對象範圍擴展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標準由800元提高到1000元。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
七是加強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個體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10萬元;對符合二次扶持條件的個人,貸款最高限額30萬元;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促進就業基地)等,貸款最高限額400萬元。
八是資助優秀創業項目。對獲得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單位聯合組織的創業大賽獎項並在江西登記註冊經營的創業項目,給予一定額度的資助。其中,獲得國家級大賽獎項的,每個項目給予10萬—20萬元;獲得省級大賽前三名的,每個項目給予5萬—10萬元。
九是培育眾創空間。打造60個以高校為主的包括“創業咖啡”“創新工場”“創新創業實驗室”在內的各種形式眾創空間,鼓勵所在高校提供不少於100平方米的工作場所。對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優秀眾創空間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援。
十是加快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省直有關單位每年評估10個左右省級創業創新帶動就業示範基地,每個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達到國家級示範性基地建設標準的,每個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