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2015年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監管培訓班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08-03 18:29:15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
為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能力建設,提升基層環保部門對危險廢物焚燒集中處置設施和單位的監管水準,根據《環境保護部2015年度業務培訓計劃》(環辦函〔2015〕195號),2015年我部將舉辦2期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監管培訓班,由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承辦。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一)第1期:2015年9月21日—25日(21日全天報到);
(二)第2期:2015年11月23日—27日(23日全天報到)。
二、培訓地點
上海化學工業區升達廢料處理公司。
三、參加人員
培訓對象為各省(區、市)固體廢物管理人員以及環境保護部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監管人員(見附件1)。
(一)第1期:16個省級環保部門負責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監管的人員以及3個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監管人員。
(二)第2期:16個省級環保部門負責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監管的人員以及3個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監管人員。
四、培訓內容
危險廢物管理形勢與重點工作;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設施行業發展現狀;危險廢物運輸要求與監管;危險廢物接受流程與監管;危險廢物存儲管理與監管;危險廢物的實驗室檢測分析與監管;危險廢物焚燒爐的環境安全健康要求和監管;危險廢物焚燒爐的排放控制和監管。
五、其他事項
(一)培訓班免收培訓費(含食宿費),往返交通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安排接送站。
(二)請各單位選派1位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參加,並於2015年9月7日前將回執(見附件2)傳真至(010-62772048),發送至郵箱 bcrc@tsinghua.edu.cn 。具體後勤事宜將於報名後通知。
六、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一)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 熊晶(010)66556254
(二)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 段立哲 15201580741
鄭莉霞(010)62794351
附件:1.全國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監管培訓班分期培訓安排
2.全國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監管培訓班報名回執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5年7月23日
抄送: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