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審查結果(2015年第七批)的公告
- 發佈時間:2015-08-03 18:29:15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原國家環保總局令第26號)的有關規定,我部對申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以下簡稱資質)的相關機構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結果(2015年第七批)公告如下:
一、批准內蒙古電力勘測設計院等9家機構資質證書中的機構名稱變更。
二、批准晉城市綠和環保技術諮詢有限公司等8家機構資質延續。
三、批准中煤科工集團北京華宇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機構資質證書中的法定代表人或住所變更。
四、不予批准大興安嶺興林環境保護研究所有限公司等3家機構資質相關申請。
審查結果的具體情況詳見附件。相關機構請於60日內到我部行政審批大廳領取資質證書(聯繫人:朱美,電話010-66556045,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郵編:100035)。第一至三項中的機構應在領取資質證書時攜帶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第一項中的機構應在領取資質證書前,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變更登記手續。第四項中登出資質的機構應于30日內將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交(寄)回指定地點,並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登出或變更登記手續。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上述第一至第三項中的機構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其縮印件同時作廢,不得繼續使用。
第四項中的機構不服本公告決定的,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1.批准情況
2.不予批准情況
環境保護部
2015年7月29日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5年7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