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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萬草根從業者迎“轉正”機會

  • 發佈時間:2015-08-03 06:29:26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産業真相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將於10月1日實施,新食品安全法體現嚴懲重處原則,強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責任的追究。條件簡陋、相對缺乏規範的食品加工銷售小作坊、小攤販何去何從?他們是否會面臨“一禁了之”的厄運?

  日前, 《廣東省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已經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專家表示,長期以來因難以取得合法證照而一直處於“走鬼”、“地下經濟”地帶的食品加工銷售小作坊、小攤販,有了法律保駕護航。正當持證開檔的“草根創業”者又能否搭上“大眾創業快車”?

  80萬從業人員有望“轉正”

  2014年,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外提供的數據顯示,廣東省有食品小作坊2萬多家,從業人員20萬人;各類食品攤販近30萬戶,從業人員60多萬人。由於食品小作坊和攤販具有規模小、分佈散、衛生條件參差不齊、業態複雜的特點,監管難度較大。

  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7月31日表決通過《廣東省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根據該條例,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均實行登記管理。其中,食品小作坊在生産加工前應當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登記證有效期為三年。食品攤販向所在鄉鎮或街道取得食品攤販登記卡即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登記卡的有效期不超過一年。辦理登記證和登記卡不收取任何費用。

  針對食品攤販,條例要求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方便群眾生活、合理佈局的原則,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區域和確定經營時段。劃定的區域應當符合城市或者鄉鎮規劃的要求。幼兒園、中小學校周邊不得劃定為食品攤販經營活動區域。臨時指定區域不得影響安全、交通、市容環保,並位於城市非主幹道兩側。

  對於無證生産經營行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産經營的食品以及用於違法生産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産的食品貨值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貨值超過一萬元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做走鬼的,80%的時間在注意城管,20%的時間來做生意。”在廣州白雲區金沙洲潯峰崗地鐵終點站做山東煎餅的小販張大姐認為,“劃定時間”、“劃定地點”的做法,可以讓小販光明正大做生意,不用再提心吊膽過日子了。

  監管與服務還需並重

  一直以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監管涉及環境保護、衛生、工商、城市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多個部門。由於各部門之間職責分工不夠明晰,存在監管邊界不清、監管交叉重復和空白並存等問題,小作坊和攤販的食品安全隱患難以得到有效解決。

  “實際上,很多小作坊都是搭違建進行生産,城管説這是無證生産應該是食藥監部門去取締,食藥監又説是場地問題應該由城管去拆,結果就造成推諉。”肇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科長陳建航説,“該條例的出臺填補了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監管領域的法律空白,明確了監管主體為後續執法提供了依據。”

  中山大學廣東省地方立法研究評估與諮詢服務基地評估認為,登記制度建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食品安全,便於食藥管理部門掌握相關資訊,預判食品安全風險,以及在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及時聯繫到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

  一些專家認為,對待食品小作坊和小攤販需監管與服務並重,後續執行效果仍有待觀察。廣東省委黨校教授趙祥説,根據條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建設集中加工區,對食品小作坊實行集中管理,而食品小作坊經營者會綜合考慮市場需求、場地成本、交通區位等因素,如果政府缺乏激勵性的措施,相關條款執行起來恐難以達到預期效果。

  食品攤販區域的劃分由於涉及各方利益,更是眾口難調。“劃定區域的選點很關鍵,食品攤販的生存需要依託市場,如果簡單地為了市容整潔而避重就輕地選取偏遠地段,登記卡將無人問津。”華南理工大學思政學院教授吳國林説。

  廣東省食藥監局稽查局副局長邱楠表示,“如果不對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制度嚴格區分,一些食品企業為了降低生産成本,他們可能會放棄食品生産許可證,而改拿小作坊登記證,這將造成食品安全生産水準的倒退。”

  疏堵結合讓草根群體參與大眾創業

  由於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承載著歷史文化,其食品屬性也決定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在日常生活中的必然長期存在。

  一些專家表示,將於10月1日正式施行的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確立了“史上最嚴”監管理念和要求,食品小作坊和攤販由於目前的生産經營條件所限,整體的食品安全控制能力較差,有必要通過制定相應的規範來保障食品安全控制。而在國家大力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背景下,為眾多流動人口、弱勢群體等草根群體創業掃清障礙搭建平臺也是題中之義。

  “不得不承認,食品小作坊和小攤販對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和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就業、滿足群眾食品消費需求、方便群眾生活、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具有積極作用。”邱楠説,“但由於缺乏必要的監管,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廢棄食用油脂、制售劣質食品等現象時有發生,食品安全問題突出。”

  “小攤小販也是大眾創業的主體,政府部門選擇回避並不是長久之計,一味打擊禁止也不利於民生發展。”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伍勁松説,城市管理部門更應轉變觀念,通過“疏堵結合”的方式,既促進小作坊和小攤販有序、規範、健康發展,同時也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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