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門聯動監管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
- 發佈時間:2015-02-07 08:34:56 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謝賢偉) 近期,省食藥監局聯合省住建廳、教育廳、公安廳、工商局、旅遊局等部門,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聯絡員制度、資訊通報制度、聯動處置制度等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安全監管,有效控制和消除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安全事件的發生。
六部門制定的“福建省加強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監管執法聯動工作機制”中要求,各有關部門對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生産傳統低風險食品的,符合條件的要予以辦證,不符合條件的,要求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應繼續整改或取締。對生産高風險食品和非傳統食品的未取得許可的小作坊,以及生産加工條件惡劣、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黑窩點”,要堅決依法予以取締。據了解,六部門已成立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省級多部門監管執法聯動工作小組,負責綜合協調食品生産的安全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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