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回應網路支付業務管理新規:絕大多數消費者不受影響
- 發佈時間:2015-08-02 07:4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針對市場有關網路支付業務管理新規的誤解,央行回應表示——
絕大多數消費者網路支付不受影響
為規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佈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公佈後,市場上産生了一些誤解,認為單日付款如果超過5000元就無法支付。對此,《經濟日報》記者採訪了央行相關負責人。
這位負責人表示,《辦法》中的單日限額僅針對使用支付賬戶“餘額”付款的情況,而通過支付機構提供的跳轉商業銀行網關支付或銀行卡快捷支付方式,並不受此限額限制。
《辦法》對綜合類支付賬戶、消費類支付賬戶分別規定了年累計20萬元、10萬元的限額,對不同安全級別的支付指令驗證方式分別設置了單日付款不超過5000元、1000元的限額。
央行相關負責人強調,超出上述年度和單日付款限額的客戶,可以通過支付機構提供的跳轉銀行網關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銀行卡(銀行賬戶)完成對外付款,且無額度限制。“這能夠滿足絕大部分個人客戶的付款需求,基本不對客戶支付體驗造成影響。”該負責人表示。
這一規定主要出於對消費者資金安全的考慮。“現在個人銀行存款50萬元以內的,受到存款保險的保護,但支付賬戶中的‘餘額’並沒有保障,一旦出現問題,資金安全堪憂。”拉卡拉支付公司高級副總裁唐淩表示。
央行相關負責人對此特別指出,相對於單位客戶,個人客戶對支付賬戶餘額的實際屬性和潛在風險的理解程度較低,風險承受能力也較弱,因此本條款著重于保障個人客戶的資金安全,並通過強化支付機構對客戶資金支付安全驗證等級與限額相關聯的管理要求,引導支付機構在保障客戶資金安全和支付便捷性方面兼顧平衡發展。
支付限額的制定也有著調研數據的支撐。根據對國內典型代表性支付機構2014年網路支付業務數據的分析,2014年,61.3%的個人客戶使用支付賬戶餘額進行消費、轉賬、購買投資理財産品等(即《辦法》規定的綜合類支付賬戶)全年累計付款金額不超過1000元,80.12%的個人客戶不超過5000元,98.5%的個人客戶不超過20萬元;同時,72.31%的個人客戶支付賬戶餘額僅用於購物消費(即《辦法》規定的消費類支付賬戶)全年累計付款金額不超過1000元,92%的個人客戶不超過5000元,99.72%的個人客戶不超過10萬元。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限額數據的確定,既參考了國內典型代表支付機構的業務分析數據,也考慮了尊重現實需求與未來支付業務的規範發展,防範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規模過度膨脹引發資金風險。
在考慮到資金安全的同時,《辦法》也兼顧了支付的效率。“《辦法》並沒有一刀切,而是採取了更為靈活的分層監管模式。”唐淩説。
針對限額管理,《辦法》列出了3種不同情況,並有針對性地提出了監管要求。考慮到客戶在小額支付場景下對支付速度的客觀需要,為兼顧安全與效率,第一種“單日1000元限額”的情況是,《辦法》允許支付機構在小額支付業務中簡化支付指令驗證方式,僅採用一類驗證要素甚至不採用驗證要素。但這必須基於兩個前提,一是支付機構對該筆交易的風險損失無條件承擔全額賠付責任,二是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1000元;第二種“單日5000元限額”的情況是,支付機構如採用不少於兩類要素,但其中不包括數字證書、電子簽名,《辦法》參照央行針對商業銀行、銀行卡清算機構的相關監管要求,規定了單日累計5000元的限額;第三種情況是,《辦法》規定支付機構如採用不少於兩類驗證要素,且其中包括安全級別較高的數字證書或電子簽名,則可以與客戶自行約定單筆、單日累計限額。
央行相關負責人強調,央行將認真評估社會各界意見,按照“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制定適度的監管措施,促進支付服務市場規範發展。(經濟日報記者 陳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