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企境外投資 最高補助500萬
- 發佈時間:2015-07-29 08:35:44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李曉平)昨日,記者從市商務局獲悉,我市將對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投資合作業務予以支援。列入廈門市實施“一帶一路”戰略重點項目為重點扶持對象,根據項目企業投資總額不同,每個企業每年最高可獲專項資金補助500萬元,旨在為鼓勵和支援我市企業更好地實施“走出去”戰略。的經營性活動。
資金支援方式
資金支援採取直接補助和貸款貼息兩種方式,補助限額具體為:企業當年累計實際對外投資總額5000萬美元以下,每個企業每年獲得專項資金補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企業當年累計對外投資總額在5000萬美元以上1億美元(含)以下的,每個企業每年獲得專項資金補助總額不超過350萬元;企業當年累計對外投資總額1億美元以上,每個企業每年獲得專項資金補助總額不超過500萬元。投資額補助中,國際行銷網路項目、技術研發項目實際投資額不低於30萬美元;其他境外投資項目實際投資額不低於50萬美元。
直接補助額度
直接補助包括投資額補助,其中對臺投資補助,按實際匯出投資額給予每美元0.2元人民幣的補助,對金門地區投資給予每美元0.25元人民幣補助;“一帶一路”地區(伊朗、斯里蘭卡、印度、越南、泰國、新加坡、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投資補助,按實際匯出投資額給予每美元0.2元補助;對農、林、漁、礦業合作項目按實際匯出投資額給予每美元0.2元補助。
其他境外投資項目,按實際匯出投資額給予每美元0.05元補助。
此外還有前期費用補助、資源回運運費及保費,等等。
外經資金支援
外經資金支援內容包括,境外投資項目,指在我市依法設立的企業通過新設、並購或再投資等方式在境外設立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指經批准具有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格的企業或者其他單位承包境外建設工程項目(含分包項目),包括諮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採購、施工、安裝、調試、運營、管理等活動;對外勞務合作項目,指經批准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組織勞務人員赴其他國家或地區為境外的企業或機構工作的經營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