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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輕信貼了金的“馬甲”

  • 發佈時間:2015-07-29 02:36:35  來源:長沙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長沙晚報記者 李素平 實習生 湛傑

  打著知名連鎖企業的品牌授權的旗號,這類公司的投資項目一定靠譜嗎?網際網路金融發展良莠不齊背景下,傾向於選擇那些類似有“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副會長單位”光環的平臺,是不是安全系數更高一些?事實證明,選擇將閒錢投入類似投資領域,這些看似光鮮的光環,也可能成為“馬甲”,背後已然可能有“深坑”。

  現象“金字招牌”不一定可靠

  7月24日,湘潭市岳塘區人民法院對九鑫投資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肖福泉、胡義湘等19名被告每人平均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被判處1年至9年6個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罰,並處以罰金2萬元至50萬元不等,追繳違法所得。九鑫公司法定代表人肖福泉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約573萬元。

  據報道,肖福泉曾與湖南中億佰聯連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品牌特許授權經營合同,以九鑫公司的名義加盟中億佰聯公司,並於2011年10月9日成立九鑫公司,自任法人代表。正是借該品牌連鎖的知名度,九鑫公司在湘潭下轄縣市區及長沙株洲等地,吸收了眾多投資人的資金,致使有共計3億余元目前無法追回,給1700多投資出借人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不僅品牌加盟連鎖可能成為投資的“坑”,一些所謂“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副會長單位”,也可能成為P2P平臺的投資“地雷”。如廣東一家P2P平臺通融易貸,日前被爆出現提現困難已超過兩個月,據投資者自發組成的投監會透露,該平臺至少虧欠上千名投資者合計約6300萬元的本金和利息。讓人詫異的是,今年3月27日,通融易貸剛剛當選為廣州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副會長單位。

  提醒規避“雷區”應多做功課

  在湖南律邦融安律師事務所主任嚴繼光看來,儘管網際網路金融當下是熱門,監管層也在探討監管細則,但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協會,並不等同於政府信用背書。而目前的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大多是草根P2P平臺發起成立,更像網貸協會,並不能承載投資者的過高期望。而對個人而言,平臺是不是會員會長單位,與其是否合規經營完全是兩碼事。

  除了需主動了解哪些業務屬於被允許的合理合法經營範圍而不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規避投資雷區外,投資者還應多做功課,關注到經濟大環境改變帶來的影響。以P2P平臺為例,儘管當前已明確了初步的監管思路,但P2P作為網際網路金融新産物,也難以脫離整個經濟運作的大背景。如當國有資本、銀行和上市公司等實力更為雄厚的玩家介入該領域,一些草根平臺的生存空間無疑將被壓縮;同時,在經濟下行期,銀行信貸的不良尚且出現抬頭趨勢,更別説P2P平臺上這些資質原本達不到銀行信貸要求的借款企業了。此外,去年底開始的股市走牛,引發居民財富配置格局重新洗牌,在銀行儲蓄被持續分流到股市的熱潮中,P2P行業的資金同樣未能倖免地遭遇股市抽水的效應。在多重因素交織背景下,P2P行業的運營壓力實則上升,風險也在持續放大。

  溫馨提示

  高回報廣告或是投資“深坑”

  長沙晚報訊(記者 李素平)為了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活動,今年以來長沙多個部門已聯手規範清理違規發佈非法集資廣告資訊資訊企業。提醒市民,有企業在市區各公園、超市、早晚市場和商場向不特定對象發佈各類投資理財宣傳資料,承諾年化收益8%至15%不等,經與相關部門核實,上述企業屬於普通類工商企業,不具備對社會公眾開展投資理財業務的牌照和資質,不能建立資金池,不能從事與投(融)資理財業務相關的金融業務,更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長沙市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提醒市民,不要輕信高收益、高回報廣告,不要被新名詞、新形式所蠱惑,不要參與或從事非法集資。同時,歡迎廣大市民參與監督,及時提供相關線索,有效防範打擊涉嫌非法集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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