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要求 限期整改督查發現問題
- 發佈時間:2015-07-29 00:32: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5月下旬到6月中旬,國務院部署開展了對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第二次大督查。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關於對全國第二次大督查發現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認真糾正,嚴肅整改,限期處理解決好存在的問題。據了解,各有關地區和部門整改方案要在2015年8月15日前報國務院,並按照明確的目標和時限,將整改任務完成情況於2015年12月31日前報國務院。
被要求整改的事項共有26項,其中21項涉及北京等19個省(區、市),5項涉及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質檢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土資源部、商務部、海關總署、食品藥品監管總局9個部門,包括土地閒置、財政資金沉澱、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資訊共用平臺建設、網路提速降費、藥品審評審批等多個方面。
在用地方面,督查發現,多個地方存在建設用地大量閒置的問題。有的地方2009年至2013年已供應的建設用地中,閒置土地總量佔當期年平均供應量的28.6%,有的地方達30.5%。
在財政資金使用方面,督查發現,有的地方財政預算資金支出緩慢,今年前四個月綜合支出進度僅為23.3%;有的地方財政沉澱資金數額較大,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多,安排分散;有的地方還存在2014年及以前年度中央預算內投資存量資金。
在棚戶區改造方面,督查發現,有的省份今年上半年棚戶區改造開工率不足30%,與全國平均工作進度相比偏低。
在一些具體項目方面,督查發現,有的項目從2012年批准立項並進行初步設計,直到2014年才批准施工圖設計,截至督查時資金還沒有完全到位,尚未開工;有的項目2010年12月就下達項目資金,截至2015年5月項目尚未建成,且存在大量閒置資金。
尤為嚴重的是,督查發現一些弄虛作假的現象。有的地方,以虛假文件取得中央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有的地方虛報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開工任務、違規分配保障性住房。
整改通知強調,各有關地區和部門要提高對整改工作的認識,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佈置,分管負責同志具體負責;涉及多部門的問題,由牽頭部門負責協調,其他部門積極主動配合。對存在的問題要引以為戒,既要抓緊整改又要舉一反三。要以整改為契機,處理解決好存在的問題,同時建立健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長效機制,確保類似問題不再發生。
據了解,在整改過程中,國務院辦公廳將有選擇地進行跟蹤督查,督促各有關地區和部門加快整改進度、落實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力、未能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所在地區和部門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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