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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男子535萬賣房款交中國妻 討要無果鬧上法庭

  • 發佈時間:2015-07-28 13:5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陳瓊珂   羅越  責任編輯:羅伯特

  法國丈夫將婚前房産賣出的500多萬元交給中國妻子暫管,之後索要不得提起訴訟。妻子則辯駁不是保管,是贈予,且大多已用於投資和家庭開支。青浦區法院一審判決妻子歸還丈夫346萬餘元及利息,范女士不服上訴。近日,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2008年,范女士與法國人安德烈結婚。婚後,安德烈和范女士簽了一份財産協議約定,男方2005年購買的市中心的一套房屋屬於其個人財産。2011年3月,安德烈將市中心的房子賣了,獲得587萬元房款。之後,范女士説自己和某銀行經理關係較好,存款有較高利息,安德烈就將535萬元匯到范女士賬戶。2012年6月份,安德烈發現妻子購買了很多奢侈品,便向妻子討還這筆錢。次日,兩人簽了一份文書,載明安德烈將賣出房屋的款項535萬元匯到范女士賬戶是為了暫時保管。由於范女士遲遲未拿出錢來,安德烈將妻子告上法庭。

  范女士辯稱,這535萬元是丈夫贈予自己的,並非保管。這些錢她也是用在投資、家庭生活消費等。她提供了兩人的短信、公證過的郵件、在銀行買賣金銀的帳單等證據證明有部分錢款用在投資上,且這是丈夫授意的,起碼他是知曉的。安德烈則表示根本不知曉此事。

  法院認為,根據雙方財産協議,涉案房屋屬原告個人財産。被告由於沒有提供證據證明係爭錢款是贈予,法院難以採信。關於金銀投資,法院從原告提供的與被告的短信和電子郵件往來內容來看,表明瞭原告知道並同意被告用係爭錢款的部分進行黃金投資,這部分投資損失應由原告承擔。(記者 陳瓊珂 通訊員 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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