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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江環境污染犯罪案件追蹤:最高檢向環保部發函通報情況 推動形成打擊合力

  • 發佈時間:2015-07-27 12:1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李萬祥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27日訊(記者 李萬祥)記者7月27日從最高檢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對近期媒體報道的廣東練江環境污染事件高度關注,已督促廣東省檢察機關加大立案監督力度、加快相關刑事案件辦理進程。

  6月中旬,在媒體報道廣東練江環境污染事件並引發網路關注後,偵監廳高度重視,迅速要求廣東省檢察機關及時上報情況。經了解,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檢察院在2014年已關注了練江污染背後存在的犯罪問題,並開展了立案監督工作,目前,監督移送的部分案件已經判決。

  截至目前,在練江環境污染案件中,檢察機關共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案件2件4人、批捕4人,其中2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

  2014年下半年,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檢察院在開展“兩法銜接”工作中,獲悉潮南區環保局曾聯合司馬浦鎮城管辦、潮南公安分局陳店派出所,分別於2014年10月29日、11月6日現場查獲黃明洪電鍍工場、蘇喜虎電子元件加工工場違法排放。該院抓住這一線索,指派偵查監督科工作人員跟進監督,指導環保部門依法調查取證,及時對提取的廢水進行檢驗。經監測,超標排放已達刑事追訴標準,兩家企業經營者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據此,潮南區檢察院向潮南區環保局發出《建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2014年11月17日,潮南區環保局將兩個案件移送至公安機關,潮南區公安分局均予以立案。

  2014年12月10日,蘇喜虎電子元件加工工場經營者、犯罪嫌疑人蘇偉賢、鄒祖付被潮南區檢察院以涉嫌污染環境罪批准逮捕。今年3月26日,二人被提起公訴;6月9日,法院判決二人污染環境罪成立,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二萬元和有期徒刑九個月、罰金一萬元。該案另一犯罪嫌疑人蘇喜虎于2月16日被潮南區檢察院以涉嫌污染環境罪、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批准逮捕;7月2日被提起公訴。今年4月1日,黃明洪電鍍工場經營者、犯罪嫌疑人黃明洪被潮南區檢察院以涉嫌污染環境罪批准逮捕。黃明洪案、蘇喜虎案尚在進一步辦理中。

  對練江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最高檢偵監廳在督促地方檢察機關加大辦理力度的同時,也于日前向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發函,通報了上述案件辦理情況,同時要求該局向檢察機關通報當地環保部門自2014年以來就廣東練江環境污染事件適用一般程式作出行政處罰的情況以及對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的情況,以形成合力,有效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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