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李滄鹽酸轉机點泄漏 案件涉嫌環境污染犯罪
- 發佈時間:2015-07-22 15:12:49 來源:中國環境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圖為監測人員提取水樣盛入取樣瓶中
非法轉机、貯存、倒裝鹽酸,造成鹽酸泄漏嚴重污染環境。近日,山東省青島市環保局李滄分局就一起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向李滄公安分局進行移交。這是青島市市內四區範圍內環保部門首次向公安機關移交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
李滄環保分局近日接到群眾信訪投訴舉報電話,反映轄區某地一個院子內有4個玻璃鋼罐貯存鹽酸,經常撒漏造成地面腐蝕且氣味刺鼻,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展開調查。
執法人員現場勘查發現,這家鹽酸轉机場所為青島某公司所有,院內共有6個鹽酸儲存罐,酸罐下方的滲坑中撒漏有大量酸液。廠外地面也有大面積酸液撒漏,污染嚴重。執法人員拍照留證,並立即用pH試紙測試,試紙顯示pH小于2,呈強酸性,屬於危險廢物。
“根據現場情況初步判斷,此案可能涉嫌環境污染刑事犯罪。”李滄環保分局環境監察人員介紹。
隨後,他們展開了調查取證工作。此時,鹽酸轉机點大門上鎖關閉、電話聯繫負責人無人接聽。在此情況下,執法人員首先對房東進行調查詢問,了解有關情況,並安排環境監測人員對泄漏酸液進行取樣監測,並趕赴公司註冊地開展週邊調查,在當地環保局有關人員協同下進行實地勘查。
最後,李滄環保分局聯繫鹽酸轉机點所在地街道辦、派出所、社區有關人員及房東一起,開門對鹽酸泄漏污染現場進行取證,並聯繫了青島市具有危險廢物收集處置資質的專業公司有關人員進行酸液收集。經收集後稱重,泄漏的廢鹽酸重量達到量刑標準。
在連續開展一系列調查取證工作、及時蒐集固定關鍵證據的基礎上,李滄環保分局依據“兩高”司法解釋,就案件相關證據向李滄公安分局進行了移交,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