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8項政策“紅包”助力創業創新
- 發佈時間:2015-07-24 07:04:48 來源:南昌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徐小芳 何國平 記者 萬曉霞莊艷
創業門檻較高、創業創新主體活力不夠、創業融資供給不足、創業孵化水準較低,怎麼辦?昨日,隨著江西發佈《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百姓在創業創新過程中遇到的一些問題迎刃而解。根據《實施意見》,江西從降低準入門檻、激發主體活力、加大資金扶持、提升服務水準四個方面提出了28條具體舉措,在政策措施上實實在在給創業創新者送去“紅包”。
家庭住所可作為創業經營場所
創業之初,許多創業者由於資金有限無法購買商業用房作為經營場所。對此,我省規定,允許創業者依法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對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企業、個人,在創業孵化基地3年內産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等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由原來不超過50%提高到60%。
同時,我省推出一系列降門檻的政策,包括對初創企業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建設“創業諮詢一點通”服務平臺,依託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建立小微企業名錄,增強創業企業資訊透明度;對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的,簡化有關辦理手續;對轉型後企業參加失業保險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穩崗補貼。同時,對轉型後企業在政策性擔保貸款上給予傾斜支援。
允許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停職創業
在省級某公辦幼兒園任教的張老師由於業務能力突出,省內一個投資人想請她技術入股加盟開一家幼兒培訓機構。一邊是原單位的“鐵飯碗”,一邊是創業的豐厚收入,張老師有點徬徨。其實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過程中,不少創業者都有過與張老師類似的煩惱。
我省規定,今後對離崗創業的人員,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離崗創業人員可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陞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職工經單位批准,可停職領辦創辦企業。3年內不再領辦創辦企業的職工允許回原單位工作,3年期滿後繼續領辦創辦企業的職工按辭職規定辦理。經單位批准辭職的職工,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大學生一次性創業補貼提高到5000元
針對大學生創業難的問題,為鼓勵大學生創業,我省將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其範圍也擴展至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年度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800元提高到1000元。同時,我省對在校及畢業五年內的大學生,將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也由過去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對於已經進行就業創業登記並參加社會保險的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以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待遇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對具有創業要求和培訓願望、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各類勞動者,我省規定,參加創業培訓可按規定申請創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至1600元。我省每年評選100名有發展潛力和帶頭示範作用的初創企業經營者,並按每人1萬元的標準資助其參加高層次進修學習或交流考察,所需資金由就業資金統籌安排。此外,省直有關單位每年評估10個左右省級創業創新帶動就業示範基地,每個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達到國家級示範性基地建設標準的,每個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所需資金由就業資金統籌安排。
個體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10萬元
此外,《實施意見》中提出降低創業擔保貸款反擔保門檻,對創業項目前景好、自籌資金不足、且不能提供反擔保的,通過誠信度評估後,可採取信用擔保或互聯互保方式進行反擔保,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扶持的措施。
省人社廳副廳長劉滇鳴表示,為鼓勵個體工商戶發展為企業,我省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對個體初次創業、二次扶持、合夥企業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提供不同額度的創業擔保貸款,從個體初次創業到成長為企業,扶持期限最長可達8年。
據《實施意見》規定,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個體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10萬元;對符合二次扶持條件的個人,貸款最高限額30萬元;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促進就業基地)等,貸款最高限額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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