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擁堵稅”幾乎是個失敗案例
- 發佈時間:2015-07-24 02:31:06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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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擁堵稅”曾讓倫敦行車速度一度從每小時8.69英里增至10.56英里,市中心擁堵減少30%,但4年後就又回到每小時9.32英里的“前擁堵稅速度”。當初拍板增稅的另一大理由“減排”,2012年部分環境學家的追蹤結果也是“效果幾乎沒有”。
日前在廣州舉行的“2015年城市發展與規劃大會”上,前住建部副部長仇保興發表專題演講,建議用徵收汽車擁堵稅的辦法解決交通擁堵問題,並稱人口多三倍的廣州比倫敦更應該徵收汽車擁堵稅。
事實上,很多大城市的管理者一旦談及交通擁堵,就會本能想到徵稅,而一談汽車擁堵稅則必然把倫敦的先例挂在嘴邊。那麼,倫敦是怎麼收擁堵稅的呢?
自2003年前倫敦市長利文斯通開徵汽車擁堵稅以來,倫敦人擺出一副“天王老子也得納稅”的姿態。不但英國國內的達官貴人都“一視同仁”,甚至開專車來訪的美國總統奧巴馬也照樣補稅沒商量。一項稅收政策如果不能做到平等對待每一個人、每一輛車,則勢必增大推廣難度,引發社會不滿。在這個問題上,其他城市能保證嗎?
而加拿大溫哥華市討論“擁堵稅”問題時,曾有專家指出,想通過徵收擁堵稅解決交通擁堵問題,必須存在兩大前提:首先,公交系統必鬚髮達,“主要依賴公共交通通勤”能有充分條件加以保障,約束私家車上路不至於引發公眾通勤不便,影響城市功能和發展;其次,公家車輛比例不能太高,否則這些“不管收稅與否都會上街”的車,不僅不會買“擁堵稅”的賬,而且他們照常上街所産生的“擁堵稅”,事實上等於大家替他們買單。
與倫敦相比,廣州等中國大城市的公交系統條件以及管理調度方面則有相當差距,而各種公車則為數眾多。如果廣州等城市能有效降低公車比例,大大提高公交密度、效率,或許可以在徵收“擁堵稅”方面向倫敦看齊。
還應看到,徵收“擁堵稅”曾讓倫敦行車速度一度從每小時8.69英里增至10.56英里,市中心擁堵減少30%,但4年後就又回到每小時9.32英里的“前擁堵稅速度”。當初拍板增稅的另一大理由“減排”,2012年部分環境學家的追蹤結果也是“效果幾乎沒有”。倫敦交通擁堵稅的徵收,事實上並未能産生改善交通擁堵的長遠效果,反倒出現了如前所述的一些副作用。正因如此,近10年來世界上多個城市、地區(如美國紐約、加拿大多倫多和溫哥華等)曾論證過“擁堵稅”,但除了新加坡等個別例外,大多數城市或胎死腹中,被市民公投或地方議會否決,或連提案都未形成。
必須指出,當年倫敦之所以能推出這個“擁堵稅”,市長力排眾議霸王硬上弓是關鍵,而爭議也由此綿亙至今。前面提到那些否決“擁堵稅”方案的城市,“擁堵稅”無不遭到市民和市民代表的強烈反對,有人指出“利文斯通後沒有一個市長敢罔顧社會意見獨自拍板擁堵稅”。因而廣州如果真的要徵收擁堵費,民意或許是最難過的一關。
□陶短房(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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