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與前瞻:勁飛1500萬假紫檀木糾紛案的疑問、困惑與隱患
- 發佈時間:2015-07-23 14:1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我與福建仙遊木材商陳加輝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福建省高院在6月24日的終審中判我敗訴,判決結果已于7月15日寄送達。”7月16日,在北京回龍觀勁飛紅木傢具廠,面對來訪的多家媒體,勁飛紅木總裁吳新建表情凝重:“對於判決結果,我由此聯想到了當年內蒙古呼格案、南京彭宇案留給人們的遺憾。
我有一個預感:假紫檀木料糾紛案判受害者我敗訴,將會在整個紅木行業助長售假氣焰,給社會的誠信道德帶來難以消除的疑問、困惑甚至隱患。”
“行業慣例”已落後時代發展與科學檢驗,讓消費者望而卻步
吳新建首先回顧了去年兩次莆田中院審理結果,他表示,他一直對於莆田中院對案件的審理感到心寒,在依法治國的今天,竟然有可以置證據不顧,按照落後於時代與科學檢驗的“行業慣例”來判案。所謂“行業慣例”是某些行業市場仍然殘存的“現場驗貨”過後不究的一種交易習慣,其交易方式原始,其具體表現為:買賣雙方現場驗貨付款,全憑個人信譽——也就是説慣例適用的範圍是誠信的買賣雙方。
若遇到不誠信又如何?經過諮詢多個業內資深人士,得出的答案是:採取此種交易方式,倘若信用擔保出現問題,司法部門在審判時就需要另取證據,根據2014年頒布的新消法,可以舉證倒置,從而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由此可見,“行業慣例”交易風險大,已落後於時代發展與科學檢驗的發展。然而,莆田市中院曾兩次依照“行業慣例”判吳新建敗訴,福建高院在未派人到北京勁飛紅木傢具廠做任何調查取證的情況下,終審判勁飛紅木敗訴。在吳新建看來,福建高院仍然無視新消法的新規定,沿襲的是老思維。即使退一萬步,哪怕售出貨物中一根有假,也應該按購買方意願原物退貨。而置新消法于不顧,帶來的後果是未來所有到福建買紅木産品者都可能面臨買假風險,而且即便是買到假貨後,也無法維權!
“法院判決最終採信的應是證據。正確的證據應為相關權威部門對木材的科學檢測報告。”吳新建拿出《新消法》找到第23條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電腦、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6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本案中福建省莆田市仙遊縣木材經銷商陳加輝作為銷售方無疑擁有更多的貨物來源和貨物成色資訊,司法機關為何死守落後的行業慣例,不依照新消法要求其進行舉證倒置?”吳新建十分困惑。
“同一性鑒定”與4根木材3根隨機性檢測結論被擱置
吳新建再次回顧事件始末:事實上,本案並非是缺乏證據,勁飛紅木在2013年1月17日發覺陳加輝“售假”並將材料送檢中國林業科學院木材工業研究所通過檢測進一步確認售假,要求退貨不成後,遂向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報案。
昌平公安分局接到案情審查後於2013年5月13日以陳加輝涉嫌生産、銷售偽劣産品刑事立案。調查期間,委託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對木材裝運現場照片中4根具有顯著特徵的木材與勁飛紅木倉庫中具有同樣特徵的木材進行了痕跡同一性鑒定,鑒定結論表明假紫檀木材為陳加輝所售。與此同時,又委託中國林業科學院木材工業研究所對上述木材進行樹種鑒定,林科院鑒定結論表明:4根木材中有3根是假紫檀。就檢測樣品中比例而言假紫檀佔75%。吳新建認為,由隨機性原理可知,陳加輝出售給吳新建的木料中假紫檀木料遠不止“3根”。
據吳新建介紹,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份,吳新建先後從陳加輝處購買三批紫檀木材,貨值共計1665.87萬元;後發現其中貨值1441.022萬元的木材係假冒紫檀木材。依此推算,假紫檀料佔總貨值的86.5%。
對於此案,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曾于2013年7月16日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公函稱:“我局受理吳新建報案以後,開展查證工作,北京勁飛紅木傢具廠主任康國林及福建鴻昌物流司機張小君證實:勁飛紅木公司倉庫內的木材係從陳加輝手中購買。”
“不僅不依照新消法舉證倒置,而且對於物證——公安部同一性鑒定、林科院檢測結論,以及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的查證不予理會,這種有法不依,有證不依的行為值得質疑。”吳新建説。
不當判例將給整個紅木行業與社會帶來諸多隱患
紅木傢具行業近十幾年來飛速發展,但仍被消費者稱為“水太深”。吳新建説,1500萬假紫檀案終審結果以買方敗訴或將給紅木行業乃至社會帶來諸多隱患。
第一:買假者申訴無門,權益得不到維護。懂行者知道,以近年來紫檀木料平均行情來看,好料的價錢一直在每噸80萬元至200萬元左右浮動。而本案中冒充紫檀的材料價格變動區間卻在2萬元至5萬元內。對於買假者來説,斥1500萬買到假貨卻無法退貨,損傷的不僅是企業的元氣而是整個行業的信譽度。
第二:販假者將更加猖獗,紅木市場交易亂象有可能加劇。此前央視、人民網等媒體已經報道福建仙遊紅木摻假“白皮案”, 連天紅涉嫌商業欺詐等,這樣的亂象伴隨這次假紫檀案的終審——售假者拿血檀欺騙廠家與消費者謀取高額利潤的這種不道德商業行為逍遙法外,使得售假行為不僅得不到有效治理,反而會助長其他不良商家變本加厲違法違規。
第三:將使仙遊産區産業發展進一步飽受負面影響。雖然近十幾年來,一些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相繼制定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亂象,但原材料售假仍然很猖獗。尤其是每當有一種新材料進入市場時,往往會被不法商家盯上,借助於傍名貴木材指鹿為馬謀取暴利,擾亂市場秩序。目前紅木市場遇冷,仙遊産區銷售滑坡,在消費者權益不能得到依法維護時,仙遊産業聲譽在以前屢有“前科”的基礎上將會更加惡化,明智的消費者將遠離這樣的市場,或將使仙遊産區産業發展進一步飽受負面衝擊。
吳新建表示將採取應急措施,穩定消費者對紅木市場信心
早在2014年,吳新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就表示“若終審判決退貨不成,就將1500萬假紫檀在公眾前面付之一炬!”對於此舉在今天即將變成現實,吳新建認為,完全是被逼無奈,雖然屢屢遭遇司法不公,但勁飛絕不能讓消費者受不公正侵害。
“第一,我是退役軍人,從上世紀80年代初入伍到2003年轉業,我擁有22年軍齡,軍隊的正規化教育和訓練使我養成了許多軍人素養,其中之一便是做事講原則。誠信是最基本的一條原則。第二,勁飛成立20年來,贏得廣大客戶的信任和好評。既然大家都把勁飛視為行業誠信標桿,我們就一定不能夠辜負消費者,堅決杜絕假材料進一步流向市場!第三,從紅木行業發展主流看,是在一步步拒絕假貨的過程中走向健康之路的。勁飛決意燒掉假紫檀警示售假者,凈化紫檀原材料市場,此舉與勁飛每年堅持舉辦紫檀、黃花梨文化月力推‘紫檀文化’的宗旨相一致。第四,誠信是中華傳統美德,人無信不立。這次假紫檀事件暴露了法律建設在涉及專業性強的紅木行業時的漏洞和不足,在國家依法治國、大力清除司法腐敗的當下,勁飛想通過此舉喚起相關行業和部門的職業良心,呼喚司法的公平和正義,喚醒紅木業界自律精神。”
鋻於此,吳新建決定:將在今年9月或10月一次性銷毀假紫檀木料,留下20根展示在勁飛文化藝術珍藏館,並將福建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的“6月24日”定為“勁飛紅木打假維權敗訴紀念日”,每年3·15和這一天都舉辦打假維權活動,推動整個行業良性發展。盡最大努力,消除福建莆田中院、福建省高院不當判決給行業帶來的負面衝擊,恢復人們對行業發展的信心。
文/北嶽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