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對國家重點研發計劃6個試點專項進行諮詢評議
- 發佈時間:2015-07-23 12:29:31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科體改革進行時
“諮詢委員會就要提意見,沒有意見就等於沒有諮詢。”中國工程院原院長徐匡迪院士在會上強調。
我國科技體制改革又向前推進一步。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戰略諮詢與綜合評審特邀委員(以下簡稱“咨評委”)會第一次專題會議,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試點專項實施方案的專題諮詢評議會21日至22日在京召開。特邀咨評委專家以及相關領域的專家對國家重點研發計劃6個試點專項的實施方案進行了諮詢評議。
這是新的重點研發計劃設立後特邀咨評委第一次開展具體項目的諮詢。去年1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64號文),提出要建立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改革的方案,明確提出要建立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形成“一個平臺,三個柱子”,加強科技資源的統籌協調和優化配置。“一個平臺”是部際聯席會議,戰略諮詢和綜合評審委員會則是“三個柱子”之一,其主要工作職責是,重點圍繞科技發展戰略規劃、國家科技計劃改革與管理等重大事項開展諮詢、評審工作,為聯席會議提供決策參考。
“64號文明確要求,咨評委由科技界、産業界及經濟界具有戰略眼光的人士擔任。”科技部資源協調與管理司副司長蔡文沁告訴科技日報記者。為支撐咨評委專題會議開展諮詢評議工作,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推薦、遴選了一批專家,形成領域專家庫,協助特邀咨評委對相關專業技術領域開展諮詢、評審工作。
參加此次諮詢評議的6個試點專項分別是“大氣污染防治研究”“新能源汽車”“七大農作物育種”“幹細胞及轉化研究”“化學肥料和農藥減施增效綜合技術研發”和“數字診療裝備研發”。
蔡文沁説,按照十八大以來中央對科技創新和改革的要求,科技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遴選出這6個試點專項。試點專項遴選時遵循四大原則:一是要體現聚焦重大、目標明確;二是要體現全鏈條設計;三是要體現協同創新;四是要體現與前期工作的銜接與過渡。6月份,試點專項實施方案先後經特邀咨評委第一次全體會議諮詢和部際聯席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
“64號文將中央各部門管理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整合形成五大類科技計劃、專項和基金,這其中變化較大的是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蔡文沁説,該計劃整合了原有的973、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際合作專項及13個部門的公益性科技研究專項、發改委、工信部管理的産業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正因此,64號文重點部署,要在關係國計民生和未來發展的重點領域先行組織5—10個重點專項進行試點。
“原來是不同部門各管各的項目,容易帶來重復、封閉、分散、低效等問題。現在是大家共同提出需求,凝練需求和任務,由部際聯席會議決策,咨評委提供決策支援。”蔡文沁説。
“首批試點專項是64號文出臺後首先亮相的改革舉措,通過試程式、試規則、試機制,為下一步重點研發計劃全面實施探索道路、積累經驗。”科技部副部長侯建國表示,此次會議主要圍繞方案的進一步修改完善提出建議。
關於專家的諮詢評議工作,特邀咨評委主任委員徐匡迪在會上提出了要求:“參會專家要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科學、審慎、負責地提出諮詢意見,為啟動實施切實把好最後一道關;要跳出部門和單位的利益,從國家戰略全局的高度做出諮詢;要對諮詢評議的內容和結果嚴格保密,不對外透露。”
他同時強調了回避原則,一是參與專項實施方案編制的專家不能作為該專項諮詢評議的領域專家,二是參與專項諮詢評議的領域專家,以後也不能申請該專項的項目課題。
蔡文沁表示,按照改革部署,政府不再直接管理項目。試點專項實施方案通過諮詢審議後,下面的工作將交由專業機構來完成。“專業機構的遴選原則辦法也正在起草中。不出意外的話,這一批的試點專項應該在8月份啟動實施。”
(科技日報北京7月22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