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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獲券商牌照 無礙市場格局

  • 發佈時間:2015-07-23 01:00:15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吳青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媒體報道,正在修訂中的《商業銀行法》有可能取消商業銀行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投資業務的規定,或者先試點再修法。不管怎麼改,商業銀行獲得券商牌照都將為期不遠。未來,“券商牌照”,“股權投資”,“理財業務”將成為銀行混業經營的三大重點領域。

  在業內,有一種銀行獲得券商牌照是“狼來了”的説法。主要是擔心銀行獲得券商業務牌照對券商業務的衝擊。筆者認為,此種擔心沒有太多依據,未來銀行業、證券業都可能跨界經營,只有將強大的客戶基礎和專業能力相結合,才會形成競爭力。

  雖然現行的《商業銀行法》第43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産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然而,銀行涉足證券經營已經在許多方面取得突破。今年,先有興業銀行籌劃收購華福證券60.35%的股權,之後有交通銀行敲定收購華英證券33.3%的股權。在A股上市的16家商業銀行中,已經有6家銀行通過子公司持有券商牌照,分別是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和招商銀行,如果未來加入興業銀行則增至7家。

  這些“曲線救國”的證券子公司,還沒有構成對內地券商業務的衝擊。原因在於,在上述這些銀行子公司設立的券商中,除了中國銀行通過全資控股的中銀國際設立並控股了中銀國際證券,獲得了內地證券承銷牌照,可以進行香港和內地券商業務外,其他5家銀行子公司收購的券商業務範圍基本都在香港。

  在現有的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大背景下,銀行獲得券商牌照也許是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對市場衝擊有限。未來銀行申請證券牌照的模式可能會是從投行牌照開始。因為銀行目前擁有的財務顧問、票據和短期融資券承銷、理財産品發行等業務已經奠定了銀行全面進行投行業務的基礎,且銀行擁有大量網點、客戶資源。放開投行牌照的效應會更快體現,而反映創新業務、自營業務、經紀業務的牌照放開需要進一步考慮風險等各個方面因素。

  銀行與券商具有各自的業務優勢。銀行憑藉資産負債表優勢將在固定收益、貨幣和大宗商品業務方面具備強大競爭力量,而傳統券商將在複雜産品設計能力和交易能力上佔據優勢。券商的核心競爭力在於豐富的行業經驗、靈活的管理機制、優秀的人才儲備,這些都需要時間積累,不是靠簡單獲取牌照就能獲得的。

  從商業銀行進入基金、保險、信託等行業的經驗看,雖然這些子公司憑藉母行的渠道和客戶優勢獲得快速發展,但是並沒有顯著削弱行業內領先公司的優勢。以中國銀行為例,中國銀行持有內地全牌照券商中銀國際證券37.14%的股權,但是中銀國際證券在國內的市場份額並沒有顯著提升。2014年證券業收入2602億元,根據業內估算,如果牌照完全放開,商業銀行最好情況下可獲得 25%至30%的收入份額,按照40%的凈利潤率,僅僅相當於銀行業2014年凈利潤的1%至2%。

  在市場未來中長期方向,混業經營將成為大的趨勢。銀行有望獲得有限的券商牌照,從事部分券商業務。然而,銀行更多會通過收購未上市的中小型券商來實現混業,由於券商體量偏小,難以帶來銀行盈利的大幅度提高。對券商而言,銀行收購不會增加券商的整體數量,即使混業經營帶來快速發展,也不會在短期內改變證券行業的競爭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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