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級財政專項資金資訊8月起公開
- 發佈時間:2015-07-21 09:35:58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山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資訊將於8月起公開。山東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的《山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資訊公開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作出上述規定,以規範加強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推進預算公開工作,促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
山東省規定,專項資金資訊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資訊外,專項資金資訊原則上均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及時、全面、準確公開專項資金資訊;推行專項資金全鏈條資訊公開,做到資金分配到哪、資訊公開到哪,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規範公開方式,暢通公開渠道,豐富公開載體,使各方面能夠平等、便捷、真實、完整地獲取專項資金公開資訊。
《辦法》明確了專項資金資訊公開的內容及方式。公開內容包括:專項資金目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績效評價辦法等管理制度,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專項資金分配公式和因素,專項資金分配結果,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結果,以及其他按規定應公開的內容。明確向社會公開是專項資金資訊公開的主要方式和目標,其中,專項資金目錄、管理制度、分配結果等,原則上應向社會公開;其他內容可首先在全省行業系統或受益範圍內公開,具備條件的儘快向社會公開。公開渠道以省財政部門、省業務主管部門門戶網站為主,也可採取政府公報、新聞發佈會、電子政務平臺、文件通報、政務微網志微信、張榜公示等渠道公開。
在公開具體程式方面,《辦法》要求專項資金目錄由省財政部門在省人代會批准預算後20個工作日內制定並公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績效評價辦法等管理制度,由省業務主管部門在辦法制定或修訂發佈後20個工作日內公開;對省直部門直接使用的專項資金,隨部門預算一併公開相關資訊;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在發佈之日公開;專項資金分配結果在分配結果確定或相關文件印發後5個工作日內公開;市縣有關部門要及時分解,下達省級專項資金,並在分配結果確定或相關文件印發後5個工作日內公開;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結果要在評價報告出具後20個工作日內公開。
《辦法》要求加強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未能及時、全面、準確公開專項資金資訊、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或違反保密規定的,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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