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兩萬餘家企業年報不及時上“黑榜”
- 發佈時間:2015-07-21 06:33:45 來源:寧波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張正偉 通訊員 張淑蓉 潘玲娜
年報不及時,入經營異常名錄
近日,市市場監管局公佈的統計資訊顯示,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有22883家企業因為未按時報送並公示2013年度或2014年度報告,而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我市自去年10月1日開始全面推行企業年報公示工作,“依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我們對未按時報送2013年度報告的159家企業和未按時報送2014年度企業年度報告的202家企業作出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並向社會公示。”市市場監管局企業監管處負責人解釋,按照規定,一家企業未按時報送並公示兩個年度報告的,應兩次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因此,本次公告的361條企業資訊中,有161家企業屬兩度上榜。“剔除重復計算,本次被市局實際列入異常名錄的企業為202家。”另外,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也對各自登記註冊的企業的年報情況進行了調查,最終全市共有22883家企業因為年報不及時而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據介紹,本次被公佈的企業中,主要因為下面四種情況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在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中用明顯的紅色標記進行提示。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即企業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未在責令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資訊。一些企業沒有按照相關條例的要求,在資訊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和在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內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其應當公示的即時資訊。此外,一些企業公示企業資訊時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者改變了住所(經營場所)後未及時更新,導致相關部門不能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取得聯繫。
上了”黑名單” 後果很嚴重
年檢改年報,門檻看似放寬,實則監管更嚴。“企業因為年報不及時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後,這份記錄將伴隨‘終生’。”市市場監管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將進行社會公示,今後即使被移出,被‘記錄’的痕跡也不會刪除。”。在後續經營方面,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申請辦理各類登記備案事項、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資質審核、從業任職資格等有關事項時,行政管理部門將予以審慎審查。同時,根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相關規定,各級政府部門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目前,經營異常名錄資訊已被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貸款、擔保、保險等商事活動的參考依據,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金融機構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銀行開戶、貸款等業務。
此外,根據法律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履行資訊公示義務的企業,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高管的相關資訊將納入信用監管體系,任職資格相關事項受到限制,三年內不得擔任其他商事主體的董事、監事及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等在內的高級管理人員。”市市場監管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道。
錯過年報期,及時補報可“修復”
如果因為未及時年報而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也不要慌張,第一時間補報可以進行信用修復。市市場監管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筆者,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只要提交加蓋公章的書面移出申請,對未按時報送年度報告、何時補充履行年報義務等情況進行説明,同時提供2013、2014年度已年報證明,即可辦理信用“修復”。如果企業同時因其他事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應依法規範,並提供已依法規範的證明材料。
據悉,7月20日至9月30日,市市場監管局將對全市2015年6月30日前報送並公示2013和2014年度年報資訊的企業進行抽查,如發現企業公示的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繫,將對其作出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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