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萬餘戶企業被“拉黑”
- 發佈時間:2015-07-21 06:29:44 來源:大連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井惠群 記者巴家偉)記者昨日從市工商局獲悉,隨著上半年企業年度報告申報工作結束,我市工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企業公示資訊抽查工作已經啟動,對抽查中發現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的,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以及不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均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通過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截至7月10日,我市已有2.4萬餘戶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企業公示資訊抽查和經營異常名錄及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管理,是工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施企業信用監管和進行“事中事後”管理的主要方式。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的企業,將進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根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將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進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已擔任其他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應當申請辦理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登記而未辦理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未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企業登記,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據介紹,我市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絕大部分是查無下落的不能正常開展生産經營活動的企業,有少部分是公示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也有個別正常開展生産經營活動的企業不依法公示年報的。無論那種情況,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銀行都將降低其信用額度或拒絕貸款,社會各界和交易相對人也應注意與之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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