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基本法”出臺 十部委將聯手監控
- 發佈時間:2015-07-18 15:3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北京7月18日電 (記者 魏晞)18日,被視為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基本法”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終於由十部委聯手公佈。不過,業界所期待的各項具體監管細則並未同時出臺,此次公佈的仍為框架性文件,更多具體細則有待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等部委按照各自分工、認真研究後出臺,目前尚無具體時間表。
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張濤18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次出臺指導方針首先明確了十六字指導方針,即: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
張濤表示,一方面,網際網路金融作為新技術進步推動下發展起來的業態,受到市場驅動的鼓勵;另一方面,作為新生事物,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在前期發展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因此,指導意見的出臺,既要有利於“看到市場前景,也應該有一些自身業態邊界”。“要以一個比較寬泛包容的心態來看待這個行業,同時,也應該堅定地執行有關監管方面的要求,讓它可以依法合規地健康發展。”
這一指導意見由中國央行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十部委聯合印發。
其中,十部委對監管提出了五大原則,即“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張濤表示,基本要求是,既為市場劃清一個界限,也要為市場預留發展空間。
指導意見中還首度明確了監管職責劃分: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網際網路支付業務的監督管理;中國銀監會負責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在內的網路借貸以及網際網路信託和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的監督管理;中國證監會負責股權眾籌融資和網際網路基金銷售的監督管理;中國保監會負責網際網路保險的監督管理。
這一中國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基本法”的最大看點是,對規範網際網路金融市場秩序提出了八大要求。
一是加強網際網路行業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開設網站從事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的,除應按規定履行相關金融監管程式外,還應依法向電信主管部門履行網站備案手續,否則不得開展網際網路金融業務。
二是建立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三是健全資訊披露、風險提示和合格投資者制度。從業機構應當對客戶進行充分的資訊披露,及時向投資者公佈其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相關資訊,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
四是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在消費者教育、合同條款、糾紛解決機制等方面做出了規定。
五是加強網路與資訊安全,要求從業機構切實提升技術安全水準,妥善保管客戶資料和交易資訊。
六是要求從業機構採取有效措施履行反洗錢義務,並協助公安和司法機關防範和打擊網際網路金融犯罪。
七是加強網際網路金融行業自律。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組建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充分發揮行業自律機制在規範從業機構市場行為和保護行業合法權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八是規定了監管協調與數據統計監測的內容,將建立和完善網際網路金融數據統計監測體系。
近幾年,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發展迅速,但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如行業發展“缺門檻、缺規則、缺監管”;客戶資金安全存在隱患,出現了多起經營者“卷款跑路”事件;從業機構內控制度不健全,存在經營風險;信用體系和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不健全;從業機構的資訊安全水準有待提高等。
一份最新統計稱,今年一季度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市場整體規模已經超過10萬億元人民幣,預計到2015年底,國內的網際網路金融用戶將達到4.89億人,滲透率達到七成。
張濤表示,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與各有關部門一道,加強組織領導和分工協作,抓緊制定配套監管規則,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同時,組建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強化行業自律管理;密切關注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發展及相關風險,對監管政策進行跟蹤評估,不斷總結監管經驗,適時提出調整建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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