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指導意見》:明確金融監管、工商、電信部門監管分工
- 發佈時間:2015-07-18 12:36: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7月18日,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金融監管、工商、電信部門監管分工,同時持設立專業化網際網路金融研究機構,鼓勵建設網際網路金融資訊交流平臺,積極開展網際網路金融研究。
《意見》指出:
堅持簡政放權,提供優質服務。各金融監管部門要積極支援金融機構開展網際網路金融業務。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網際網路企業開展相關金融業務實施高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支援網際網路企業依法辦理工商註冊登記。電信主管部門、國家網際網路資訊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援網際網路金融業務,電信主管部門對網際網路金融業務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國家網際網路資訊管理部門負責對金融資訊服務、網際網路資訊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積極開展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立法研究,適時出臺相關管理規章,營造有利於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良好制度環境。加大對從業機構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産權的保護力度。鼓勵省級人民政府加大對網際網路金融的政策支援。支援設立專業化網際網路金融研究機構,鼓勵建設網際網路金融資訊交流平臺,積極開展網際網路金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