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援金融機構創新開展網路銀行、證券等業務
- 發佈時間:2015-07-18 12:3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7月18日電 《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今日正式對外發佈。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支援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設創新型網際網路平臺開展網路銀行、網路證券、網路保險、網路基金銷售和網路消費金融等業務。支援金融機構、小微金融服務機構與網際網路企業開展業務合作,創新商業模式,建立良好的網際網路金融生態環境和産業鏈。
具體上,《指導意見》在鼓勵創新、支援網際網路金融穩步發展方面提出了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積極鼓勵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産品和服務創新,激發市場活力。支援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設創新型網際網路平臺開展網路銀行、網路證券、網路保險、網路基金銷售和網路消費金融等業務;支援網際網路企業依法合規設立網際網路支付機構、網路借貸平臺、股權眾籌融資平臺、網路金融産品銷售平臺;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自建和完善線上金融服務體系,有效拓展電商供應鏈業務;鼓勵從業機構積極開展産品、服務、技術和管理創新,提升從業機構核心競爭力。
二是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實現優勢互補。支援金融機構、小微金融服務機構與網際網路企業開展業務合作,創新商業模式,建立良好的網際網路金融生態環境和産業鏈。
三是拓寬從業機構融資渠道,改善融資環境。支援社會資本發起設立網際網路金融産業投資基金;鼓勵符合條件的優質從業機構在主機板、創業板等境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支援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金融政策,對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予以支援。
四是相關政府部門要堅持簡政放權,提供優質服務,營造有利於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良好制度環境。鼓勵省級人民政府加大對網際網路金融的政策支援。
五是落實和完善有關財稅政策。對於業務規模較小、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符合我國現行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結合金融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統籌完善網際網路金融稅收政策;落實從業機構新技術、新産品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六是推動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培育網際網路金融配套服務體系。鼓勵從業機構依法建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鼓勵符合條件的從業機構依法申請徵信業務許可,促進市場化徵信服務,增強資訊透明度;鼓勵會計、審計、法律、諮詢等仲介機構為網際網路企業提供相關專業服務。(中新網金融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