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規範地方教育費附加支出管理
- 發佈時間:2015-07-17 21:29:51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近日,根據《甘肅省地方教育費附加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該省財政廳制定並出臺了《甘肅省省級地方教育費附加支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規範省級地方教育費附加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辦法》規定,省級地方教育費附加主要用於支援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學校改善辦學條件,提高師資素質,提升辦學品質;分為維修改造、設備(圖書)購置和師資培訓三大類;按照學校申請、市縣審核、省級審定的程式,統籌安排、相對集中、突出重點,集中力量解決教育發展中的薄弱環節。
同時,《辦法》明確規定,省級地方教育費附加不得用於行政辦公經費或發放津補貼、獎金、福利,不得用於修繕教師住宅、償還債務或平衡預算。項目學校要嚴格按照省財政廳下達的項目及預算執行。執行中如遇特殊事項確需調整的,應按程式上報省財政廳備案。各地和有關學校要加強對省級地方教育費附加的使用管理,及時組織項目驗收和績效考評,並接受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對虛報、冒領、擠佔、挪用省級地方教育費附加等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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