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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保險4年追回上億“救命錢”

  • 發佈時間:2015-07-15 07:33:41  來源:新華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4年8月28日1時許,家住睢寧的仝某乘車行至新揚高速泗洪境內時,不慎與一輛橫穿出來的機動車相撞,被送醫院搶救。檢查發現,事故造成仝某重型顱腦損傷及顱骨骨折。

  治療不能耽誤,肇事者卻銷聲匿跡。這場飛來橫禍讓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就在仝某家人為湊不齊搶救費用焦急時,醫院工作人員告訴他,可以向江蘇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提出救助申請。經過核實相關資訊,很快仝某的搶救費用獲批。

  再次見到仝某,這位年過五旬的男子已經完全恢復健康。仝某在獲得賠償後,第一時間告知紫金保險道路救助基金泗洪網點,主動歸還基金為他及時墊付的搶救費用。

  隨著仝某歸還款的到賬,江蘇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累計追回金額已突破1億元,成功追回墊付案件4456件。

  “救命錢”為何難追回

  “雪中送炭”的救命錢為何沒有換來 “及時歸還”?

  據悉,道路交通救助金是一項公益性基金,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損害救濟,使其可以獲得及時、有效、充分的保障。

  2011年2月,江蘇在全國率先運作路救基金,採用政府服務外包模式聘請紫金保險作為該基金的管理人,負責運營管理。

  4年來,在省道路救助基金協調小組的領導下,基金累計墊付達4.68億元。其中,33%的案件屬於肇事逃逸案件,及時挽救了17000余條生命。92%的案件申請來自農村,有效防止了因交通事故致貧、返貧現象。我省道路救助基金的實施,有效化解了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肇事者無力支付費用而導致受害人得不到救治的難題,成為省政府“民生工程”中的一項品牌工作。

  數據顯示,我省目前追回的“救命錢”雖已超1億元,但累計墊付已超4億。雖説在申請基金時都會簽下“承諾書”,明確表示應優先償還救助金,但如上述案例仝某主動履行這一承諾的受助人卻為數不多。

  究其原因,有的是受助人實在沒有償還的經濟能力,有的是遲遲找不到事故責任方,無人償還,有的則是獲得賠償後惡意拖欠,拒不償還。

  同時,在基金追償過程中還存在環節多、類型複雜、地域分佈廣、週期長、被追償對象流動性大等難題。加上救助基金相關管理辦法法律層級低,並不具備法律法規應有的權威性及約束力,在追償中經常遭到律師、保險公司及法官的質疑。

  其實,“追償難”不僅僅是江蘇遇到的難題,目前各設立道路救助基金的省市普遍存在。

  “鏈式追償”破困境

  在基金成立之初,省道路救助基金協調小組辦公室副組長宋義武就對基金追償工作提出了“應追盡追”的要求。4年來,紫金保險始終牢記該要求,在無成功經驗可供借鑒的情況下,積極探索,不斷創新,優先於其他省市取得突破進展,累計追回金額突破1億元,追償率達21.49%,其中2012年、2013年墊付案件追償率均已突破30%。

  紫金保險對每個追償案件實行“鏈式管理”,從墊付結束後,所有案件均進入“追償系統”進行立案評估,確定追償對象,進入追償跟蹤過程。在跟蹤過程中,紫金保險將案件進行分類,區別對待,人性化處理,根據案件當事人處理進展,及時介入追償,如果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調解,紫金保險則會參與調解;如果受助人選擇訴訟,紫金保險則申請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訴訟;如果受助人在獲得賠償後,惡意拖欠,拒不償還的,則以原告身份對其進行訴訟。紫金保險對案件的跟進都會進行多次電話溝通、到府了解、調查等方式進行資訊確認,確保及時介入。

  在省高院、省檢察院的支援下,目前紫金保險以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參與訴訟立案的案件達到2670件,覆蓋全省每個基層法院和絕大多數的派出法庭。經過法院立案、調解、開庭、強制執行多個過程,訴訟追回基金金額達4832萬元。

  探索追償新思路

  近日,鎮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佈了一則《關於協助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追償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公安機關應及時與當地救助基金管理辦公室取得聯繫,並在道路事故認定書等法律文書上統一加注道路救助基金墊付情況標識等。鎮江市法院開通路救基金追償案件“綠色通道”,對路救基金訴訟案件從快立案、專人審理、高效執行。

  基金如果長期“有去無回”,會妨礙救助效益的發揮,甚至影響到基金的正常運轉。紫金保險自路救基金運營之初就高度重視基金追償工作,勇於探索,大膽創新。

  系統研發上線。受託管理基金後,紫金保險成功研發上線了一套具有獨立著作版權的道路救助基金管理系統,實現基金的資訊化、自動化管理。其中,追償業務系統是追償工作過程與結果記錄的工作平臺,完整記錄了追償過程,實現對追償21個節點的過程動態管控。

  推進協調機制。基金管理人的追償工作還必須借助社會力量,特別是借助國家公權機構的力量。對此,紫金保險積極加強與公安、法院、檢察院、保監等部門溝通,建立聯動機制。強化交警協助機制,推進事故認定書集中調取模式,同時將不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資金償還義務納入“嚴重失信”行為;建立訴訟追償協助機制,以獨立第三人參與訴訟或以原告身份參與立案訴訟;探索檢察院介入追償,建立追償法律監督機制;與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共同探索醫藥費發票標注事項等。

  內部管理創新。牢牢把握基金追償特徵,強化追償管理。一是量化考核,結合網點具體工作分別設置體現追償過程和結果的考核指標;二是強化培訓,通過模擬法庭角色輪換扮演、一對一幫帶參與正式訴訟等理論實踐相結合的模式,讓網點專員迅速掌握開庭技巧,積累實踐經驗;三是防範風險,通過集中電話回訪,了解案件處理情況,及時掌握案件狀態,保障追償款安全。

  開展追償是路救基金的本質要求,既保障了困難群體受救助的權利,又防止了當事人逃避賠償責任和不當得利。有墊付就必須有追償,只有墊付和追償“雙輪驅動”,路救工作才能實現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對此,紫金保險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國家對救助制度的重視度不斷提升,今後將有越來越多的民眾知曉、申請救助基金,為了保障基金良性運轉,我們會努力做好每一起案件的追償工作,最大程度避免基金的流失。紫 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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