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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活水” 百業興

  • 發佈時間:2015-07-12 23:31:57  來源:西藏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劉倩茹

  ■導讀

  近年來,我區銀行業各金融機構以發展和繁榮西藏為己任,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向西藏傾斜,對內完善網點佈局,創新産品服務模式,對外積極落實中央特殊優惠政策,擴大信貸支援規模,推進民生工程建設,扶助小微企業發展,支援農牧民脫貧致富,為全區經濟快速發展注入了不竭動力。

  目前,我區已設立國家政策性銀行、國有大型銀行、大型股份制商業銀行、地方性商業銀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已基本形成與全國“框架一致、體制銜接”的金融服務體系。

  近年來,西藏的經濟社會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其中金融業的平穩健康發展對全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銀行業體系不斷完善

  根據我區經濟金融發展實際需要,自治區銀監局充分發揮監管引領作用,有序推進銀行業機構體系建設。近12年來,銀行業機構數量已由4家增加到12家。

  積極開展西藏地方性商業銀行組建工作。2012年5月,西藏銀行正式掛牌營業,結束了西藏無地方銀行的歷史;引導和鼓勵各類銀行在藏設立分支機構,先後批准設立了郵儲銀行西藏分行、工商銀行西藏分行、國家開發銀行西藏分行和農業發展銀行西藏分行。民生銀行拉薩分行于2013年12月開業,成為西藏銀行業市場中首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中信銀行拉薩分行即將於近期開業。今年,銀監會又批准了上海浦發銀行進藏設立機構,目前正在對接落實;鼓勵和支援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業金融機構。2013年11月,西藏首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林芝民生村鎮銀行掛牌成立。經過反覆溝通和不懈努力,2015年5月,西藏金融租賃公司獲批開業,填補了西藏金融租賃業的空白。

  目前,我區已設立國家政策性銀行、國有大型銀行、大型股份制商業銀行、地方性商業銀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基本形成與全國“框架一致、體制銜接”的銀行業機構體系格局。

  特殊優惠政策全面落實

  近年來,自治區銀監局在全力推動中央賦予西藏特殊優惠金融政策全面落實的同時,充分結合西藏銀行業發展實際,制定實施了一系列差異化監管政策,切實調動了在藏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和發展的積極性,促進了全區銀行業的迅猛發展。

  一是推動落實中央特殊優惠金融政策。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執行貸款利率比全國貸款基準利率水準低2個百分點的優惠貸款利率政策,直接降低了借款人的融資成本。同時,西藏扶貧貼息貸款統一執行1.08%的年利率(其他省區是1.30%),惠及的範圍不斷擴大。截至2014年末,全區扶貧貼息貸款餘額達214.56億元,較2003年末增加137.82億元,增長2.8倍。推動特殊費用補貼政策的全面落實,即每年按當年貸款平均餘額和貸款投放地給予不同比例的補貼,並對縣及縣以下分支機構每年給予特殊費用定額補貼政策,有效調動了銀行信貸投放和網點向下延伸的積極性。

  二是持續深化差異化監管支援政策。對大力支援“三農”和小微企業的銀行,通過放寬“市場準入”政策、降低現場檢查頻率、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不納入存貸比考核等一系列差異化監管政策。

  服務水準不斷提升

  西藏各銀行業將自身建設與西藏經濟發展結合起來,引導更多信貸資源支援實體經濟發展,有效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水準,金融對西藏經濟的撬動作用不斷增強。2014年末,全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存款達3089.19億元,比2003年增長了約9.6倍;各項貸款達1619.46億元,同比增長50.43%,增幅居全國第一。

  突出對基礎設施和特色産業的信貸支援。根據西藏建設存在大量資金需求的實際狀況,西藏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支援交通、通訊、能源、旅遊、生態、特色農牧業以及新型城鎮化等基本建設,支援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等基本保障領域,推動西藏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截至2014年末,西藏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銀團貸款300多億元,發放基本項目及前期費用貸款220多億元;重點支援了西藏農牧業特色産業經濟實體1700多戶,累計發放貸款近7億元。

  不斷完善小微金融服務機制。針對西藏90%以上非公企業為小微企業的實際,全面落實小企業貸款“六項機制”、“四單原則”,及時調整信貸結構。同時通過一系列差異化監管政策和召開銀企對接座談會、開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宣傳等措施,促進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轉變經營理念、建全信貸制度、豐富信貸産品。截至2014年末,西藏轄區小微企業貸款餘額達234.55億元,較2003年末的8.81億元增長26.62倍,極大地緩解了我區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推動普惠金融健康發展

  長期以來,西藏各銀行業通過優化金融網點佈局、加大金融創新等措施,引導更多資源向金融薄弱領域傾斜,金融服務的惠及面和覆蓋面日益擴大,有效推進了轄區普惠金融的發展。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向縣域、鄉鎮和農牧區延伸機構網點和金融服務。截至2014年末,西藏銀行業經營性網點總數達到659個,較2003末增加104個;覆蓋全區684個鄉鎮中的414個,覆蓋率達到60.53%,比2003年末提升5.19個百分點,縣域鄉鎮金融服務環境得到明顯改善。目前,西藏平均每萬人擁有2.2個銀行網點,相當於全國平均水準的1.5倍。

  同時,積極推動金融産品創新,西藏銀行業委託代理、諮詢評估、投資理財等多類別多收益的金融産品日漸豐富,以電子化建設為主要載體,網上銀行、電話銀行、金融超市等多功能、多樣化的服務手段趨於齊全,市場競爭更加充分,服務功能不斷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還通過採取“馬背銀行、摩托車銀行、汽車銀行”以及定時定點、按月入鄉、按季集中等靈活多樣的流動服務舉措,于2011年徹底消除了金融服務空白鄉鎮,實現了全區金融服務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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