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大自住房小區合同藏貓膩開發商稱一個字都不能改
- 發佈時間:2015-07-11 11:20: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北京最大自住房小區合同藏貓膩 開發商稱一個字都不能改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有媒體曝光稱,目前在售的自住房小區龍冠冠華苑售房合同暗藏部分不合理,甚至是違規的條款,引發購房者的質疑。
據了解,龍冠冠華苑位於北京市昌平區北七家,號稱是住宅總建築面積約41萬平方米,還配建了20萬平方米的各類生活設施,之前是頗受購房者的青睞。但不少購房者反映説,由於開發商訂立了不合理條款,正在讓他們陷入“不買不甘心,買了也煩心”兩難境地。
購房者小林來北京幾年了,位於北七家的龍冠冠華苑自住房項目承載著他的住房夢,但沒想到,開放商的合同給了他當頭一棒。
購房者小林:大家最接受不了的就是貸款,我們選擇公積金貸款,樣本上寫的是12月31號之前貸款要到位,但沒寫封頂日期。也就是説假如12月15號封頂,只有半個月時間讓辦貸款,而且到位。如果到12月31號沒有封頂,封頂之後的10天貸款也得到位。我自己辦貸款或找代辦機構辦根本就不可能實現。
不少購房者還反映,在開發商出具的合同中,許多本應由購房者自行選擇的內容,開放商都幫著提前做了“選擇”。比如,合同中明確寫到“買受人同意委託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契稅、産權代辦費及其他費用。”按照冠華苑的購房合同約定,業主需要在收房當天繳納總房款1%、1.5%、3%三檔不同金額的契稅給開發商,開發商則在業主收房後730天內負責給業主辦理産權證。購房者陳先生查詢了北京住建委相關規定發現,開發商並不屬於稅務機關委託代徵契稅的單位。同時,相關部門也明確規定,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繳納稅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陳先生質疑,開發商之所以規定這樣的條款就是為了在近兩年時間內佔用他們繳納的契稅。同時,這也可能會讓購房者更晚才能拿到房本。
陳先生:這個契稅國家已明文規定,不需要由開發商代理收,因為開發商代理收契稅的話,很有可能2年後才幫我們交易,等於房本可能2年後才能生效,實際上是拿到了無期貸款,這一點開發商是強制性的要替我們收。
除此之外,小林認為,還有一些條款明顯就是開發商為了逃避責任,規避風險而強加給購房者的。
小林:合同裏面有一條寫的是,交房時出現品質問題,它下邊有幾個選項。我哥們那個房子人家選的是,如果有問題的話,業主可以選擇退房。但我們選的是,開發商給你維修,但不算開發商逾期交房。
陳先生和小林都不明白,為何這樣的條款會出現在合同上,但開放商方面卻表示,購房合同並沒有什麼不合理,不能修改。
陳先生:合同本來就是雙方來進行合理協商的,我之前打電話給銷售,他説合同一個字都不可以改。
記者就這些疑問聯繫該項目開發商北京龍冠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但並未獲得回應。北京房地産業協會秘書長陳志直言,這份合同明顯利用了購房人和開發商地位上的不平等,設立了一些有利於開放商的條款,以求達到“快回款“的目標,其中一些條款甚至是曾經在十多年前使用、本應早就廢除的。
陳志:自住房的利益相對是薄的。他所有的指向、設定目標就是開發商要快回款。企業利用政府政策房的優勢,在合同當中傳遞出這些資訊,都是不對稱的。實際上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這是違反消法的,合同法訂立意思真實表達的或者是自願表達而達成協定的基本原則。
據記者了解,不少購房者就這些問題向北京住建委等主管部門反映後,主管部門也對該小區開發商進行了約談。昨天開發商方面針對合同內容向部分購房者代表進行了解釋。
據部分購房者介紹,開放商方面針對他們提出的質疑進行了解釋。貸款方面,開發商承諾該項目會在今年11月底封底,以保證購房者有時間辦理貸款事項,並且會對購房者提供必要幫助。部分購房者對此表示可以接受。但陳先生認為,相比于現在開發商給出的口頭承諾,他們更希望明確對合同存在問題的地方進行協商和修改。
陳先生:只是口頭承諾,保證11月封頂,實際上一個月的時間把貸款辦下來。但沒在合同中寫出來,也沒有標識出這一條。我們就想真真正正做下來,把合同條款改成對雙方都平等的條款,這樣對我們才是最合理的。
而針對購房者提出的“開發商佔用契稅,公共維修基金等稅費”的質疑,龍冠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負責人解釋,這筆費用並不由他們收取,而是選擇了第三方代辦機構辦理。針對購房者擔心的房本辦理時間可能會較晚的擔憂,他們會敦促該機構儘快辦理。但陳志認為,開發商給出的解釋並未觸及問題的根本,無論這部分稅費交到誰手裏,其本質都剝奪了購房者的自由選擇權。而實際上,購房者是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來選擇是否需要委託開發商代辦。
陳志:他找的委託代辦機構都不對,你不能夠指定,應該是由消費者來選擇這個事。消費者要求有完整的對房地産銷售房屋的銷售合同,包括品質、驗收、交驗、交納契稅等規定的充分了解,這顯然是一件不大現實的事。政府在這個問題上應該替消費者多想一下。
目前,小區一期項目已經進入陸續簽署合同的程式。但由於合同中存在的問題,截至9日晚9點,該小區共1464套可售房屋中,只有不到100套房子顯示已“簽約”或者“連線備案”,不足整體銷售數量的7%。按規定,在購房者簽訂自住房認購書的一月之內,需要交納房屋首付款,作為上月13日簽署認購書的第一批購房者之一,小林距離購房截止日期,只有兩天了。
小林:如果貸款確實是10天到帳的話,那我就買不了了。因為我簽完了就違約,如果不給反饋的話,時間已經到了,我們也沒辦法。
目前這部分購房者還在等待來自開發商方面的反饋。據記者了解,相關部門也在介入尋求解決辦法。(記者杜希萌 實習記者劉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