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購買查驗服務”為企業減負
- 發佈時間:2015-07-10 15:32:14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7月8日起,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率先試點實施以政府採購形式支付查驗服務費用。
該項利好在全國屬於首創,是廣州海關聯同廣州市委市政府、自貿區南沙片區等部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便民利民,進一步減輕進出口企業負擔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改進口岸工作支援外貿發展的若干意見》、《海關總署關於支援和促進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具體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相關規定,“進出口貨物應當接受海關查驗”。進出口貨物查驗指的是海關為確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的內容是否與進出口貨物的真實情況相符,或者為確定商品的歸類、價格、原産地等,依法對進出口貨物實際核查的執法行為。
此次在廣州海關隸屬南沙海關轄區所有進出口口岸推行政府購買查驗服務費用試點,意味著對相關貨物查驗沒有問題的,免除企業吊裝、移位、倉儲等費用,此類費用由政府財政負擔。該項措施的實施,有利於在自貿區南沙片區形成政策“洼地”,對企業在南沙辦理進出口業務形成吸引集聚效應,對推動南沙國際航運物流貿易中心建設,促進通關貿易便利化具有重大意義。
“我們企業代理進口的貨物有木漿、鋼板等,出於進出口管理等要求,需要一定的查驗率,但發現問題的比例非常低。此次試點,我們這類企業無疑是最大受惠者。現在我們向碼頭支付的查驗服務費用約500元/櫃,試點後每票貨物將節約成本1500元至4500元。”廣州市信誠物流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報關主管黃經理説,“單單今年上半年,我們涉及查驗沒有問題的查驗服務費用就達約30萬元,以後這筆費用就能省下來了。”
值得關注的是,並非所有進出口貨物的查驗服務費用均能享受政府購買的紅利。對於經海關查驗發現問題的進出口貨物,其涉及的查驗服務費用不屬於政府採購範圍,仍然由企業自行承擔。此舉充分體現了“守法便利、違法懲戒”的原則,確保絕大部分守法經營的進出口企業最大程度享受相關便利。
下一步,政府採購查驗服務費用還將繼續優化完善具體運作,疊加海關支援自貿區建設發展的制度創新,有利於全面釋放政策紅利,降低企業經營成本,進一步發揮南沙港對泛珠三角地區腹地的物流輻射帶動力,吸引國際航線挂靠,打造自貿試驗區環境高地。(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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