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將多渠道公佈購房合同
- 發佈時間:2015-07-09 09:03:30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耿諾)自住房銷售合同中若有明顯有利於開發商、限制購房人權益的條款,政府部門不會任由開發商“佔便宜”。記者昨日從主管部門了解到,針對本報曝光的龍冠冠華苑自住房項目合同存在違規條款一事,主管部門已經約談相關開發商,要求其正視購房人的合理訴求。同時,為了讓更多首次購房的剛需族能有充分時間了解合同內容,相關部門正在醞釀出臺更細緻的方案,讓消費者能通過更多渠道、有更充足時間看到購房合同資訊。
7月7日,本報刊發《購房合同藏違規條款成“行規”》一文,曝光龍冠冠華苑自住房項目在合同中暗藏諸多權利義務不對等條款,且多次拒絕購房人修改合同要求的情形。稿件見報後,本市多個主管部門及主管部門的多個業務處室已經約談開發商,要求其保證公平。
龍冠冠華苑,是個因“最大自住房小區”而聞名的自住房項目。其位於北京市昌平區北七家,住宅總建築面積約41萬平方米,配建20萬平方米的各類生活設施。“位置合適、戶型也不錯,哪兒想到因為合同條款的事兒,讓人如此鬧心。”一位購房者嘆氣道。
在本報曝光以後,主管部門查看了這份爭議合同。“在合同中我們甚至還看到,有些曾經在十多年前使用過、目前全市幾乎已經不存在這種情況的條款,仍被記錄在合同中。”一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説,合同中有些條款約定內容明顯過時,而另外一些條款對開發商明顯有利,不符合《合同法》規定的平等、公平等多項原則。
目前,這個小區一期已經搖號、選房,應該進入陸續簽署合同的程式。但是由於合同中存在的問題,截至昨晚21時30分記者發稿時,這個已經領取了1464套房屋預售許可的小區,僅有不到100套房子顯示已“簽約”或者“連線備案”,不足整體銷售數量的7%。
目前,本市購房合同執行的是“備案制”,也就是説,開發商在和購房人簽訂購房合同之後,將通過連線備案專網將合同報給房地産管理部門。
本市也要求開發商在銷售場所將合同進行公示。但對於很多首次購房、“摸不著門”的剛需族來説,要在熙熙攘攘的環境中注意到一份不知道在哪公示的合同,著實也有點困難。
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現在正在協同多個業務處室商議解決辦法,通過更多渠道公示自住房的購房合同。
“在這方面,我們已經徵集了一部分意見。例如一些已經建立了微信公眾號、官方網站的自住房項目,要在領取預售許可、搖號前後,就將合同文本公開在網頁上,讓有機會選房、購房的報名者直接看到合同。”這位負責人説。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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