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解讀《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
- 發佈時間:2015-07-09 08:4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行業協會商會從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不足1000個,發展到2014年底的近7萬個,在各類社會團體中數量最多、增速最快。問題和挑戰主要體現在行政化色彩較濃、自身能力建設不足等。
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總的安排是,今年下半年選擇100個左右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開始第一批試點,2016年總結經驗、擴大試點,2017年在更大範圍試點。
《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8日公佈,對於屢受詬病的“紅頂仲介”來説,摘帽子的時候已經到了。目前,行業協會商會發展現狀如何?與行政機關脫鉤後如何加強監管?下一步試點工作將如何展開?圍繞焦點,民政部有關負責人進行了相應解讀。
增速快但面臨諸多挑戰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透露,我國行業協會商會從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不足1000個,發展到2014年底的近7萬個,每年以10%到15%的速度增長,在各類社會團體中數量最多、增速最快。隨著市場經濟不斷深入,我國出現了一批獨立自主、能力突出、公信力高、示範作用強的行業協會商會。
不過,總體來看,我國行業協會商會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面臨一些突出的問題和挑戰,主要體現在對行業協會商會的認識有待深化、行政化色彩較濃、自身能力建設不足等。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由於我國一些行業協會商會是隨著政府機構改革和專業部門的撤銷設立的,與政府之間有著密切關係,協會商會的領導大多由業務主管單位推薦,部分協會商會習慣於依靠行政主管部門開展工作,一些行政主管部門也習慣將協會商會作為其附屬機構直接指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為獨立的法人主體,自主性較為欠缺,影響了協會業務活動的有效開展,有的甚至借助行政主管部門的影響力向會員企業攤派會費,熱衷於亂評比、亂表彰,增加企業負擔。
此外,一些行業協會商會對行業基本情況和基礎數據掌握不全,缺乏對全局性、戰略性、方向性、創新性的研究和思考,服務會員的品質和水準有待提高,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行業協會商會的發展。
重點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如何讓監管不“脫鉤”?
對此,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不等於脫管,脫鉤後要切實加強監管,防止出現管理上的“真空”。民政部門作為登記管理機關,對脫鉤後的行業協會商會重點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一是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的管理,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任職條件、負責人産生辦法、約談、警告、責令撤換、從業禁止等管理制度,落實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制度。強化負責人過錯責任追究,對嚴重違法違規的,責令撤換並依法追究責任。推行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任前公示制度、法定代表人述職制度;
二是加強對部門要通過檢查、評估等手段依法監督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資金、活動、資訊公開、章程履行等情況,按照《關於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誠信自律建設工作的意見》要求,建立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檔案,探索開展信用評價工作,建立“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管理制度,加大對行業協會商會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
三是加強社會監督。鼓勵支援新聞媒體、社會公眾對行業協會商會進行監督。制定社會團體資訊公開辦法,規範公開內容、機制和方式,提高透明度。建立健全行業協會商會第三方評估機制。建立對行業協會商會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舉報受理機制,依法向社會公告行政處罰和取締情況;
四是加強專項治理。配合財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中央編辦等部門,做好涉企收費清理、減輕企業負擔、清理規範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仲介服務等專項活動。對行業協會商會利用業務主管部門影響、借用行政資源、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或憑藉壟斷地位亂攤派、亂收費的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試點將根據不同情況縝密制定實施方案
根據總體方案,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工作由民政部牽頭負責。那麼試點工作將如何開展?對此,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民政部將設立試點工作辦公室,牽頭負責具體工作開展。
“在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層面,總的安排是今年下半年選擇100個左右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開始第一批試點,2016年總結經驗、擴大試點,2017年在更大範圍試點。”這位負責人説。
該負責人指出,在脫鉤試點工作開展過程中,各業務主管單位作為責任主體,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專門工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確保責任到人;要在認真研究和充分溝通基礎上,穩妥確定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試點名單;要根據行業協會商會不同情況,逐個縝密制定脫鉤試點實施方案,並具體安排、具體指導、具體把握。參加脫鉤試點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要對照脫鉤總體方案和配套文件精神,做好脫鉤事項的自查和分離工作,確保如期完成脫鉤試點任務。(經濟日報記者 韓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