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林業廳紮實推進法制工作
- 發佈時間:2015-07-09 00:32:04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林業局政府網7月9日訊2015年上半年,黑龍江省林業廳結合黑龍江省林業工作實際,全力推進林業立法、林業執法監督、林業普法、林業行政審批等重點工作。
一是《黑龍江省濕地保護條例》修訂被納入省政府2015年正式立法項目。半年來,廳法規處會同濕地中心等相關業務處室,積極協調配合省政府法制辦、省人大完成了《黑龍江省濕地保護條例》草案的修改及省內外立法調研工作,草案修改稿徵求了各地意見,並完成了省級層面協調,準備提請省政府常委會議審定後,報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黑龍江省森林防火條例》經積極協調,準備納入2016年立法計劃正式項目。上半年完成省政府法制辦和其他各部門涉林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協調和答覆11件。
二是依法對東北林業大學帽兒山實驗林場委託行政處罰權。完成了《黑龍江省林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徵求意見稿)》,現正向各地徵求意見。按照省政府辦公廳的要求,會同廳財務處,開展了不依法依規審批和不合理收費問題自查清理工作,各地都上報了清理結果。
三是利用“愛鳥周”、6·17世界防治荒漠化和乾旱日等紀念日,通過協調媒體組織林業專版、懸挂標語等形式,進一步加大了林業法律法規的社會普法宣傳力度。同時,通過網路QQ群、電話等多種途徑為基層林業執法人員解答執法難題,據不完全統計,半年累計達200余人次,受到了基層一線林業行政執法人員的肯定。
四是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會同廳人事處和相關處室,利用兩個多月時間,編報了省林業廳的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經清理省林業廳行政權力共111項,省政府已予以公佈;同時,對省林業廳111項行政權力從辦理條件、提交材料、辦理時限、行政相對人等方面進行了認真梳理,並繪製出每項權力行使的流程圖,明確各環節的責任和依據,已報送省政府,省政府即將予以公佈。(蔣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