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利率引住房貸款證券化“進場” 6月迎來井噴
- 發佈時間:2015-07-07 08:57: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建行、民生銀行分別獲央行批准發行500億元、100億元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援證券(簡稱“RMBS”)。《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今年以來截至6月末,信貸資産證券化發行規模達到1129.82億元,第二季度發行規模略多於第一季度,但6月份迎來爆髮式增長。
接受採訪的一位信用評級公司結構融資部人士認為,目前資産證券化産品的發行利率較低,因此銀行有意願將本身利率就比較低的個人住房貸款打包轉讓,以換取流動資金。但據了解,目前銀行體系內資金流動性充裕,今年以來,監管審批流程簡化也並未刺激信貸資産證券化産品交易市場如預期般活躍,未來監管層將醞釀放寬優質資産“入池”限制以及擴大投資者範圍。
活躍 市場利率下行激發RMBS發行動力
據了解,自2005年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正式啟動,國內僅發行過四期RMBS,實際上這是一種債權轉讓,通過銀行間市場或者交易所交易將信貸資産包轉讓給參與購買的機構,從而獲得流動資金。在操作模式上,通常以銀行、儲貸機構或抵押貸款機構等發放的住房貸款為抵押,以貸款組合産生的本金和利息作為償債資金來源。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始於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由於發行該産品後可改善住房貸款發放和經營機構的資産負債情況、提高流動性,因此發展迅速,成為結構融資的最主要産品。
除了建行和民生銀行外,央行還受理了浦發銀行、中國銀行發行RMBS,共計1600億元,有關註冊工作也將於近期完成。
一位信用評級公司結構融資部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分析稱,“資産證券化産品註冊制落地後,審批流程加快,這在6月份集中體現出來,另外,個人住房貸款本身在銀行信貸資産中屬於利率並不高的資産,並且存量期限都很長,現在的利率水準適合把這部分資産打包轉讓、變現。當然,銀行發行方還需要有比較好的同業關係支援,才能使産品順利交易。”
目前,銀行間市場交易的信貸資産證券化産品利率為4%到4.5%,這比一季度下降了至少0.5個百分點,處於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啟動以來幾乎最低的利率水準。“預計銀行此次會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因為價格低,比交易所發行價格低1個百分點。通常,RMBS産品期限是10年到30年,但是要看銀行怎麼選擇,如果是拿還款期限在10年內的信貸打包,那麼也可以做10年期的RMBS。對於購買方而言,儘管收益率很低,但合格的境外投資機構仍會比較感興趣,他們認為購買銀行的個人信貸資産證券化産品,比如消費金融、個人房貸等,要比企業對公貸款打包的産品看得更清楚,風險更好評估。RMBS通常3A評級的比例也較高一些。”上述信用評級公司人士説。
在風險方面,RMBS面臨的收益風險包括提前償還貸款,這樣一來收益率可能會打折扣,對發行方銀行來説不划算,但換個角度而言,這樣可避免違約損失,所以,RMBS的變現能力較強。
調整 監管層醞釀放寬優質資産“入池”標準
按照國務院高層的計劃,新一批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新增規模將達到5000億元,繼續完善制度、簡化程式,鼓勵一次註冊、自主分期發行;規範資訊披露,支援證券化産品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同時要求試點銀行騰出的資金要用在刀刃上,重點支援棚改、水利、中西部鐵路等領域建設。
央行副行長潘功勝認為,中國目前的信貸資産證券化的基礎資産池的結構,還是一般的企業貸款比較多,這個比例佔到90%,未來,發展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等零售貸款的信貸資産證券化是央行推進的一個方向。
有業內分析人士判斷,未來不排除會放開優質信貸資産“入池”的限制,豐富可以參與證券化處理的資産類型,在基礎資産方面,消費金融領域的信貸資産打包轉讓有市場空間,但不良資産“入池”仍不可能短期內放開。
據知情人士透露,監管層對促進銀行打包優質個人信貸或者消費金融類的貸款有所考慮,“汽車消費信貸資産的風險分散性好,業務模式清晰,通過完善的資訊披露機制,能夠使投資者全面清晰了解風險狀況,在美國次貸危機中,汽車消費信貸ABS的表現最為穩健。另外,汽車消費也是我國消費産出的主力之一,因此這部分信貸資産作證券化空間很大,另外,信用卡方面的信貸資産利率較高,可以做到10%,對於買方機構而言很有吸引力。”一位國有大行資金市場部人士説,“未來放開優質資産‘入池’是趨勢。”
鼓勵 交易瓶頸將倒逼投資者範圍擴大
歸根結底,信貸資産證券化能夠將銀行存量貸款通過交易手段變現,釋放資金流動性。“對於銀行而言,將原有的信貸資産證券化之後,拿變現的資金再放貸,迴圈滾動獲得的收益可能要高於純靠單筆存貸利差獲得的收益,應對息差收窄的現狀也是一個不錯的渠道。”上述信用評級公司結構融資部人士認為。
不過,在很多銀行業內人士看來,市場交易不活躍仍是限制信貸資産證券化發展的最大瓶頸,而其中也包括參與機構太少。北京銀行董事長閆冰竹建議,放寬投資者限制,比如允許個人投資者參與,鼓勵非銀投資者參與信貸資産證券化産品投資,擴大投資者範圍,優化投資者結構。
今年5月15日,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佈了個人汽車貸款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資産證券化的資訊披露準則。潘功勝認為,在制度建設方面,中國需要充分吸取金融危機的教訓以及金融危機後主要經濟體金融監管改革的一些成果,譬如,要建立一個動態、標準、透明的資訊披露機制;加強對發行人、評級機構等仲介機構的規範管理等。
與此同時,對於境外投資者也需要打開大門。“中國債券市場有220多家境外投資者,包括境外的央行、貨幣當局、國際金融機構、主權財富基金、境外人民幣清算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投資者等,信貸資産證券化的産品只是其中一個品種,凡是可以投資中國債券市場的海外投資者,都可以投資資産證券化産品。”潘功勝説。
在風險控制方面,“雖然中國信貸資産證券化目前總體規模並不大,但隨著市場規模的擴大,需要高度重視風險防控。”潘功勝認為,“一是要防止過度證券化,不搞再證券化;二是要堅持市場創新和監管相協調的發展理念;三是完善制度建設。比如説,要建立一個動態、標準、透明的資訊披露機制,包括在産品的存續期有一個持續的資訊披露機制,以及對於資訊披露的評價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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