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貿試驗區加貿企業 可同步開拓境內外市場
- 發佈時間:2015-07-07 08:32:37 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林侃) 6日,廈門海關對外發佈公告稱,允許符合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內企業接受區外企業委託,對相關貨物進行加工並收取加工費,這就意味著區內加貿企業今後可同時開拓境內、境外兩個市場,有效解決困擾企業多年的“吃不飽”難題。
據廈門海關有關人士介紹,在海關總署出臺的支援福建自貿試驗區若干措施中明確提到,“允許自貿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利用超過監管年限的生産設備開展委託加工業務,促進區域內外企業聯動發展”。考慮到廈門片區的實際情況,廈門海關決定突破生産設備“超過監管年限”的限制,採取對使用未解除監管設備的加工增值部分照章徵稅的方式。與此同時,廈門海關還將該政策複製推廣至自貿試驗區外的海關特殊監管區,意味著除自貿試驗區範圍內的海滄保稅港區外,自貿試驗區外的泉州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也可以開展委內加工業務。
據悉,該項業務的成功開展,可以有效釋放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的閒置産能,充分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連接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橋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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