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確定13個公益訴訟改革試點省區
- 發佈時間:2015-07-02 12:1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2日訊 (記者 李婧) 今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改革試點方案》),並通報相關工作。
最高檢新聞發言人肖瑋介紹了公益訴訟改革試點的安排,最高人民檢察院將依據《改革試點方案》,選擇北京、內蒙古、吉林、江蘇、安徽、福建、山東、湖北、廣東、貴州、雲南、陜西、甘肅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檢察院開展改革試點。試點期限為二年。試點進行中,最高人民檢察院將與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適時就公益訴訟案件管轄、起訴、審理中涉及的具體問題聯合作出實施辦法,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並及時就試點情況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中期報告。試點期滿後,對實踐證明可行的,適時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完善有關法律。
近年來,生態環境污染、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事件時有發生,社會各界呼籲檢察機關通過提起公益訴訟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日益強烈。在國有資産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領域,一些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使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為加強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強化對行政違法行為的監督,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要求:“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公益訴訟是指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由法律規定的國家機關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制度。它包括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