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制度協同 以投資政策反避稅
- 發佈時間:2015-07-01 15:31:11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針對目前國際社會就跨國企業的財政貢獻詬病不斷,聯合國貿發會議2015《世界投資報告》稱,可在促進可持續發展投資的同時處理避稅問題。同時《報告》還重點介紹了跨國公司在發展中國家的稅務貢獻以及國際稅務和投資政策之間的相互作用。
考慮到聯合國將於9月制定的2016年~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資金需求,報告提出了通過“協同”政策解決這些問題的辦法。報告提出了一套關於加強國際稅務和投資政策之間連貫性的準則。
聯合國貿發會議估計,多國企業外國分公司對發展中國家政府預算的貢獻約為每年7300億美元。這平均佔到所有公司總貢獻的23%和政府總收入的10%。儘管這一貢獻的相對規模(及組成情況)因國家和區域的不同而各異,但在發展中國家的規模高於發達國家,凸顯出發展中國家對公司貢獻的開放性和依賴性。
關於避稅問題,如從投資的角度看,則凸顯了境外投資熱點(其他國家的避稅港和特殊目的實體)作為全球投資方面主要行為體的作用。約有30%的跨境公司投資在作為生産性資産抵達目的地之前經過境外投資中心轉机。
境外投資樞紐在全球公司投資方面發揮的作用過大,其原因之一是稅收籌劃。多國企業使用各種避稅杠桿,如很多企業利用在境外投資樞紐的實體的投資結構。
多國企業的避稅行為是一個與所有國家都相關的全球性問題,因為境外投資樞紐不僅在發展中國家投資,也在發達國家投資。然而,利潤轉移出發展中國家可能對其可持續發展前景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由於缺乏技術知識和資源,發展中國家通常無法處理高度複雜的避稅行為。
在與境外投資樞紐直接相關的流入投資存量方面,發展中國家每年損失的稅收收入總量計為1000億美元。境外投資樞紐的投資在流入東道國的直接外資存量中所佔份額與外國直接投資彙報的(應納稅的)回報率之間有著明顯的聯繫。通過境外投資樞紐轉机的投資越多,累積的應納稅利潤就越少。平均而言,在發展中經濟體中,每10個百分點的境外投資就會將回報率拉低1個百分點。
聯合國貿發會議秘書長穆希薩·基圖伊表示:“目前境外投資樞紐在國際投資流量中發揮著系統性的作用,它們是全球外國直接投資融資基礎設施的一部分。國際層面任何有可能影響到這些樞紐的投資便利化職能或投資便利化的關鍵杠桿(例如稅務條約)的措施都必須包括投資政策視角。”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和20國集團主要經濟體牽頭開展的“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等計劃大多側重於避稅問題,而聯合國貿發會議則認為,需要採取支援持續投資的補充措施,從而實現全球經濟增長和發展。
國際社會目前就打擊避稅問題進行的討論較少關注投資政策問題。而2015《世界投資報告》認為,投資政策在建設允許避稅的公司結構方面發揮著根本性的作用。如能制定一套準則,加強國際稅收和投資政策之間的連貫性,會有助於實現投資政策與反避稅行動之間的協同。其主要目標包括:不再將激進的稅收籌劃機遇作為投資促進杠桿;考慮反避稅措施對投資造成的潛在影響;以夥伴關係的方式承認東道國、母國、轉机國的共同責任;管理國際投資和稅務協定之間的相互作用;加強投資和稅收兩方面在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以及發展中國家處理避稅問題的能力。
穆希薩·基圖伊表示,當前政策應首先對避稅問題採取行動,以協助籌集國內資源,並繼續為生産性投資提供便利,以促進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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