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取消臺胞簽注 年內實施電子證
- 發佈時間:2015-07-01 07:36:00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孫宏陽)7月1日起,公安機關實施取消臺胞簽注政策,口岸邊檢機關不再查驗臺胞簽注。臺胞持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即可經開放口岸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居留,無需辦理簽注。同時,公安機關年內將實施電子臺胞證。
據介紹,兩岸交流日益密切,兩岸人員往來持續增長。2014年,來往大陸臺胞達1073余萬人次。根據7月1日生效實施的《國務院關於修改〈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的決定》規定,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分為5年多次出入境有效臺胞證和3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臺胞證兩類。取消臺胞簽注政策實施後,臺胞持有效的5年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具備自助查驗條件的口岸邊檢機關備案後,可實現自助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