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投行股本1000億美元 中國擁有26%投票權
- 發佈時間:2015-06-30 09:54:5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5年06月30日 09:51:33來源:證券時報
昨日,通過審批程式的50個國家正式在北京簽署《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財長或授權代表出席了簽署儀式。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的亞投行股本、投票權、治理結構等問題,《協定》給出了答案。
《協定》確定亞投行的法定股本為1000億美元,分為100萬股,每股的票面價值為10萬美元。初始法定股本分為實繳股本和待繳股本。實繳股本的票面總價值為200億美元,待繳股本的票面總價值為800億美元。
《協定》稱,域內外成員出資比例為75:25。經理事會超級多數同意後,亞投行可增加法定股本及下調域內成員出資比例,但域內成員出資比例不得低於70%。域內外成員認繳股本在75:25範圍內以GDP(按照60%市場匯率法和40%購買力平價法加權平均計算)為基本依據進行分配。
《協定》稱,目前總認繳股本為981.514億美元,原因是個別國家未能足額認繳按照其國內生産總值(GDP)佔比分配的法定股本。中方認繳額為297.804億美元(佔比30.34%),實繳59.561億美元。
對於投票權,《協定》明確,亞投行的總投票權由股份投票權、基本投票權以及創始成員享有的創始成員投票權組成。每個成員的股份投票權等於其持有的亞投行股份數,基本投票權佔總投票權的12%,由全體成員(包括創始成員和今後加入的普通成員)平均分配,每個創始成員同時擁有600票創始成員投票權,基本投票權和創始成員投票權佔總投票權的比重約為15%。
《協定》稱,按現有各創始成員的認繳股本計算,中國投票權佔總投票權的26.06%。但隨著新成員的不斷加入,中方和其他創始成員的股份和投票權比例均將被逐步稀釋。
此外,《協定》確定,亞投行設立理事會、董事會、管理層三層管理架構。理事會是亞投行的最高決策機構,擁有亞投行的一切權力。董事會負責亞投行的總體運營,為非常駐,除非理事會另有規定。董事會共有12名董事,域內9名,域外3名。亞投行設立行長1名,從域內成員産生,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一次。同時設立副行長若干名。
對於決策機制,《協定》明確,理事會採用簡單多數、特別多數和超級多數原則進行決策。簡單多數指投票權的半數以上;特別多數指理事人數佔理事總人數半數以上、且所代表投票權不低於成員總投票權一半的多數通過;超級多數指理事人數佔理事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且所代表投票權不低於成員總投票權四分之三的多數通過。
“應該説,《協定》內容基本屬於預期內。”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而從其投票權及決策機制看,亞投行將比目前其他國際多邊開發銀行更加高效。亞投行不僅是在亞洲基礎設施投資中擔任重要角色,還將推動其他國際多邊開發銀行進行改革,提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