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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臺《意見》:進一步加強法院領導幹部與幹警談心

  • 發佈時間:2015-06-29 16:3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李萬祥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9日訊(記者李萬祥)記者29日從最高法獲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加強法院領導幹部與幹警談心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加強法院領導幹部與幹警談心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意見》指出,開展談心是我們黨思想政治工作的優良傳統,是從嚴管理幹部、關心愛護幹部的重要方式方法。要通過開展談心強化對幹警的思想引導,加強對幹警的關心愛護,充分調動積極因素,切實化解消極因素,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機關氛圍,更好地團結凝聚廣大幹警為人民司法事業貢獻智慧和力量。

  《意見》強調,談心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坦誠相見、平等交流,堅持因人制宜、因事制宜、有的放矢,注重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談心要堅持黨性原則,敢於指出問題,敢於提出批評意見和明確要求,注重化解消極因素、解決思想問題,切實做到解疑釋惑、加油鼓勁、凝心聚力。

  《意見》明確,談心一般採取“一對一”的個別交談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採取“一對多”“多對多”的集體談話方式。各級法院院領導與幹警每年至少開展2次談心活動,法院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要與所屬幹警至少進行2次談心,幹警數量較多的部門可由本部門各位負責人共同完成。

  《意見》要求,在幹警面臨或發生一定的情況時,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領導幹部必須及時與其進行談心,這些情況包括:面臨職務、職級、崗位調整;工作遇到困難、挫折或受到當事人不實投訴;執法辦案、紀律作風方面出現苗頭性問題;因失職、違紀等問題受到批評或處分;發生嚴重傷病或家庭重大變故;在情緒、行為等方面表現出問題傾向等等。

  《意見》明確,談心應有針對性地進行,可以徵詢幹警對領導幹部本人或有關工作的意見建議,引導幹警正確對待工作、生活中的困難和挫折,幫助幹警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辦法;針對工作中發生的問題,了解相關情況,對幹警存在的苗頭性問題進行提醒和批評;指出幹警在工作、學習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以及對幹警進行心理疏導等。

  《意見》強調,根據談心時幹警提出的意見建議,領導幹部要認真進行對照反思,及時改進作風和相關工作。對於幹警反映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要積極幫助協調解決,讓幹警切實感受到組織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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