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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完善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 減少失敗衝擊

  • 發佈時間:2015-06-26 15:1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6月26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銀監會《關於促進民營銀行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正式公佈,《意見》明確,不斷完善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儘量減少個別金融機構經營失敗對金融市場的衝擊。

  《意見》提出,監管部門要加快轉變職能,明確監管責任,形成規制統一、權責明晰、運轉協調、安全高效的民營銀行監管體系,為民營銀行穩健發展提供保障。

  一是堅持全程監管。監管部門要加強審慎監管,制定民營銀行監管制度框架,健全系統性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嚴格市場準入,構築風險防範的第一道防線;加強事中、事後監督和風險排查,加強對重大風險的早期識別和預警;提高監管的科學化、精細化水準,避免出現監管真空,防止監管套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抓緊研究建立與監管部門之間資訊共用、風險處置等方面的協作機制,就處置民營銀行突發事件及市場退出等建立協調機制,明確各方責任,細化工作程式,強化制度約束。

  二是堅持創新監管。監管部門應深入研究民營銀行的業務特點和發展趨勢,堅持“鼓勵與規範並重,創新與防險並舉”的監管原則,以提高民營銀行綜合競爭力為基本導向,加強監管引領,創新監管手段,不斷豐富監管工具箱,適時評估和改進監管安排;簡化監管流程,提高監管透明度;優化監管資源,突出屬地銀監局聯動監管,更好貼近民營銀行發展的新要求,探索建立既適應民營銀行發展實踐又符合國際慣例的有效監管機制。

  三是堅持協同監管。在強化監管的同時,各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溝通協調,加快推進有利於民營銀行發展的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相關金融創新的制度研究與機制完善,同時不斷完善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儘量減少個別金融機構經營失敗對金融市場的衝擊,切實促進民營銀行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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