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門票漲價太“任性”
- 發佈時間:2015-06-23 09:01:04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端午小長假期間,外出旅遊的人數增加,景區門票價格又一次受到關注。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至少有7地超過20家景區紛紛表示漲價。其中不乏公開違規漲價,有景區為了規避監管則實行“打包加價”。
記者調查發現,在多地景區票價不斷上漲的同時,一些地方的門票收入流向不夠透明,有些並沒有完全反哺于景區的維護和建設,有的被用於與景區沒有直接關係的政府工程,甚至支付當地發展旅遊業的廣告費。
多地景區違規漲價
根據國家發改委2007年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門票價格在50元以下的,一次提價幅度不得超過原票價的35%;50元-100元的,一次提價幅度不得超過原票價的30%;100元-200元的,一次提價幅度不得超過原票價的25%;200元以上的,一次提價幅度不得超過原票價的15%。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福建清源山、南京莫愁湖等7地近20家景區均提高了門票價格。根據甘肅省發改委近期做出的正式批復,從今年10月10日起,麥積山風景區的門票價格將從70元上調至旺季110元,上漲達57%。
除了直接超標漲價,有些景區通過“打包加價”等方式變相漲價。根據甘肅省發改委的批復,今年7月21日開始,莫高窟的旺季門票價格將從160元上漲為200元。然而記者調查發現,從5月8日起,原本遊客可以自行選擇的門票價格為60元的“數字展示中心”遊覽項目,被“打包”進莫高窟統一門票,令實際門票價格上漲至220元。據景區客服人員介紹,7月21日起,莫高窟門票價格將進一步提高到260元。此外,一些地方性小景區的違規漲價也在頻頻發生。
除了違規漲價,有些地方的門票提價時間不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旅遊法第44條規定,景區提高門票價格應當提前6個月公佈。而秦皇島市在今年3月召開聽證會後,于4月1日起就“火速”提價,將原本旺季30元、淡季10元的長壽山和五佛山森林公園景區“打包”為旺季80元、淡季40元的長壽山·五佛山森林公園景區。
“成本壓力説”並不靠譜
近年來,每逢景區票價調漲,相關地方部門便往往以“成本壓力”為由。但從公佈門票業務的上市公司財務數據看,門票業務的收益十分可觀。比如,2014年“峨眉山A”的遊山門票業務毛利率達43%,以門票收入為主的大連聖亞的毛利率達到55%,同樣以門票收入為主的宋城演藝旗下的杭州宋城景區毛利率更是超過了75%。
大筆的門票收入去哪兒了?據“峨眉山A”的年報披露,遊山門票扣除各項稅費後的50%左右要上繳峨眉山管委會,此外還需從門票總收入中提取1.5%和3.5%作為“景區新農村建設資金”和“景區專項資金”,其餘的才計入景區門票收入。
專家介紹,我國還沒有專門的就門票收入使用範圍進行約定的法規性文件,只有少數地方性法規對此作了簡單規定。比如,2011年頒布的《湖南省風景名勝區條例》規定,風景名勝區的門票收入和風景名勝資源有償使用費應當專門用於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以及對風景名勝區內財産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造成的損失進行補償。
那麼,在實際中,門票收入是否主要用於風景名勝的保護和必要的損失補償了呢?以湖南張家界景區公佈的數據為例,在武陵源核心景區180元的門票中,除了36.5元的“資源有償使用費”,市、區、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三級單位要提取共計51元的“基礎設施建設費”,真正用於景區的“運營維護成本”僅71元,佔比不到40%。此外,市區處三級單位還提取了8元的“價格調節基金”。總計交給政府部門的費用超過了票價的一半。
據記者了解,在安徽九華山風景區,九華鄉和九華鎮的民生工程建設資金也要從景區門票收入中“擠出來”。安徽某5A級景區相關負責人透露,作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景區管委會每年需要多少經費便從下轄景區拿多少,有時並沒有固定比例”。
以“發展旅遊經濟”為名,一些地方還將鉅額廣告費用攤到遊客身上。廣東省韶關市物價局發佈的《關於調整丹霞山景區門票價格的聽證報告》顯示,自2010年成功申遺後,丹霞山景區共投入1551萬元宣傳經費,這筆宣傳經費也成為調價的理由之一。
應避免景區淪為小金庫
2014年8月發佈的《國務院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利用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文物保護單位等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門票等項目要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體現公益性,嚴格控制價格上漲。而針對景區違規上調門票價格等行為,國家和地方發改委也曾多次發文規範並組織專項行動強化監管。
中國社會科學院旅遊研究中心研究指出,我國大部分5A級景區都依託于自然和文化遺産,且由地方政府主導,這類景區作為準公共産品,卻沒有統一、明確、完善的價格管理制度,定價機制也不甚完善。記者調查發現,儘管不少景區在漲價前都舉辦“聽證會”,卻往往淪為“漲價會”,甚至多提議的漲價幅度就已經大幅超標。
北京聯合大學教授竇群認為,多地景區頻繁漲價甚至違規漲價的重要原因,在於掌握了景區定價權的地方政府的收入衝動。“在地方政府眼裏,景區門票收入雖不算多,但卻是真金白銀。就像‘印鈔機’,每天都有進賬。”
在用友公司首席會計專家馬靖昊看來,景區門票相當於公益性的“徵稅”,應當“取之有理,用之有道”。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將門票收入上收之後,卻往往不再反哺景區建設,景區不得不通過持續漲價來彌補運營成本。
中國社科院旅遊研究中心主任宋瑞認為,我國景區門票價格構成資訊缺失,漲價依據也不向公眾公開,門票當中是否“打包”了灰色費用,外界不得而知。“未來應優化景區聽證會機制,多渠道公開公益屬性的景區賬本,接受公眾監督,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決定權。”
專家建議,還亟須制定規範,明確景區門票收入的使用方式,避免公共景區淪為地方政府的“小金庫”。中國旅遊研究院研究員戰冬梅認為,對於景區頻繁違規漲價問題,地方價格監管部門還應切實承擔起責任,嚴格依法辦事,對於失職、瀆職的監管部門也應進行相應的處罰。